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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陆续登场 创新产品获优势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郑燃  发布于:2009-11-24 11:21: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政策在不少地方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近期,江西、厦门、上海、广东等省市出台当地省市认证的首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福建、江苏、北京等省市也对《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进行了更新。在全国范围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还没有出台时,各地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为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产品提供了依据。

科技创新促发展已经成为企业共识,但政府采购如何鼓励企业创新成为了摆在采购制度面前的难题。

   IT企业获“自主创新”肯定
  
  IT企业是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在各地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软件企业、网络设备企业、软件外包企业等IT产品占据了《目录》的重要部分。方正、锐捷网络、汉王、华旗等民族品牌IT产品都入围了当地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北京拓林思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群表示:“对于被认定为自主创新产品,拓林思感到十分高兴。这样首先能够以正视听,以前很多客户都还以为拓林思是外国产品,实际上我们的核心技术和股份都在中国,产品是100%的自主创新产品。”
  
  但是,周群也坦言,自主创新的身份给拓林思的业务开拓究竟可以带来多大的好处,目前还很难说,因为“本国产品”、“进口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这些概念都太过混乱了,尤其是国货难以界定。目前政府支持国货的政策不够细化,似乎只要在国内组装就可以算本国产品。这一点并不适合于软件行业,因为软件产品的价值源于产品当中的技术,组装封装的过程则是无关紧要的。周群希望政府采购扶持本国自主创新软件的制度应该更加细化,首先应当制定更加明确的国货标准,在国货中再评定自主创新产品。
  
  入围《目录》 企业得实惠
  
  方正科技政府行业大客户总监沈宇认为,入围《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不应该只停留在荣誉的层面,必须量化成实际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自主创新企业应获得足够的加分。而现在很多地方的政府采购实践中,自主创新作为一个加分指标往往只得一两分,这种分值对于招标结果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体现不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起码应该把分数提高到5分以上,才能让自主创新企业获得实惠。
  
  这样的期望在部分省份已经成为现实。在《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推出的同时,更为可喜的是,不少地方也有自主创新产品公开招标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的细化规则出台。这为自主创新产品参与政府采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福建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在公开招标中,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如下优惠:最低评标价法,给予投标价格5%-10%的价格扣除;综合评分法,给予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性价比法,给予投标报价4%-8%的价格扣除,在技术评标项增加自主创新产品评分因素。
  
  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试行)》中也明确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对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江苏省和南京市认定的给予8%的价格扣除。
  
  细化规则的出台,为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地出台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无一例外,入围的企业全部是本省、本市的企业。而政府采购是一个全国性的大市场,那本省、本市的自主创新产品去外地参与投标会不会也同样获得优待?
  
  福建南威软件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李军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他坦言,入围福建省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企业在福建省发展有很大好处,很多福建省的采购人使用其产品替代进口产品。美中不足的是本省的自主创新目录有效范围不出省界。有一次福建南威软件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去参与江西的采购项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就不起作用,相反,入围江西本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获得了5分加分。
  
  依照全国多数地方的做法,自主创新目录一般是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下发,获得认定的大多是本省企业,这难免让人产生一个疑问:是否容易形成地方保护主义?有关专家认为,出现这种现象很难避免。由于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自主创新采购目录,所以才会出现各地方五花八门的自主创新产品。外省、市的自主创新产品不容易进入该地方市场销售,无疑使很多已经比较弱势的自主创新产品更难发展。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全国范围的《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各地的目录应该服从国家统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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