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采购加分应向政策功能倾斜
编者按 理论上讲,政府采购不应追求品牌,但是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中,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却是一个很重要的加分依据,这使得一些中小品牌的劣势更加明显,很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相反,政策功能理应是政府采购的诉求点。节能、环保、自主创新都是需要付出成本落实的,对中小企业而言更是如此。这些付出理应在政府采购中通过相应的加分获得适当的收益,但是由于相关细则的不健全,政策加分一直很少,在很多项目中政策加分往往会被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分数给“中和”,这使得中小品牌的境地更加艰难。品牌和政策功能究竟孰轻孰重,如何在既奖励优秀企业的情况下又能兼顾政策功能呢?《政府采购信息报》围绕这一话题,采访了业内方方面面权威人士,期望通过业界探讨实现“IT采购科学加分”。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的时候,分数比例最大的就是价格、技术、服务这三个项目,这三项通常会占到总分的80%。在今天IT产品相对同质化、技术没有明显差别的情况下,各厂商在价格和技术方面差距不大,服务能力的差异也只体现在二三级城市和农村等相对偏远的地区,评标结果往往是由剩下的18~20分决定,这些分数通常是靠品牌市场占有率和政策功能来体现。
以刚刚开标的某中央级集中采购机构2009年协议供货为例,除了商务价格、性能服务等常规分数项目外,在品目中去年最高销量的品牌得分为10分,提供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认证证书(适用于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产品)加2分,进入节能和环保两个清单的产品分别加3分。
这两项分数加起来有18分之多,在很多项目中足以决定成败。那么品牌和政策功能谁应该占有更多的分数呢?
品牌分数不宜多加
天津南开大学法学院何红锋教授认为,政府采购只能有政策功能加分,而不应该设置品牌加分。如果设置品牌加分,这样就容易与《政府采购法》中“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产生冲突。因为品牌知名度高的一般都是大企业,中小企业还在品牌塑造阶段,政府采购市场应该给予其便利而不该给其制造障碍,否则中小企业很容易面临雪上加霜。
何红锋同时表示,大企业产品就一定出色吗?这也不一定,没有企业能永远强大,即使如SUN那样强大的IT企业如今也逃不出被收购的命运,如果政府采购仅仅因为品牌占有率高就优待大企业,反而会让他们没有创新产品和降低价格的动力,对中小企业和政府采购市场都没有好处。
保证供应商质量
某采购人代表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表示,市场占有率加分的目的有两个:第一是鼓励优秀企业,销售量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采购人对产品的满意度,让政府满意的品牌自然应该奖励;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售后服务,优质的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有充足的零件和人员储备以及售后服务体系,这些东西都需要有销售量作为支持,如果没有足够的销售量,就没有资金进行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有时候会无法实现服务承诺。如果企业中标后退出政府采购行业甚至倒闭了,售后服务和维修就没人履行了。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经理李鸣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既不会出现品牌倾斜,又可以保证中标供应商的稳定。他告诉记者,上海市进行计算机协议供货招标的时候,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行业经营3年以上方能投标,投标中品牌占有度不再有分数。
这样一来既能保证供应商的稳定性(一般情况在政府采购行业坚持3年就很少会退出了),又不会对大品牌过于倾斜。
何红锋认为,售后服务可以通过细化服务要求的方式获得。比如明确要求中标企业的售后服务网络要覆盖到怎样的程度,详细要求出现问题后企业要何时到达现场以及多长时间解决问题。同时,提高企业不能履约的处罚力度,这样没有实力提供售后服务的企业不会来自取其辱,有实力的中小企业也不会受到品牌的拖累。
政策功能分数几何
政府采购与其他采购行为的最大区别是政府采购还负担有政策功能的责任,有义务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尤其要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扶持中小企业、支持民族工业和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
属于政策功能加分范畴的加分点包括节能、环保、中小企业、WAPI无限局域网标准、自主创新这五个方面。
据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分析,这五个加分项目目前只有节能和环保两项是采购机构可以没有顾虑的加分的项目,其他三个都有一定的顾虑。
先说自主创新,目前国家级别的自主创新目录并未出台,给自主创新加分就少了依据。尽管各省都纷纷出台了自己的目录,但是也存在一个问题,比如,北京的企业拿着北京证书去江苏投标,这个分数是否可以加呢?如果不加是不是就成了地方保护了?
中小企业则面临着难以界定的问题。比如,一个来投联想公司的产品的代理商是个只有20人的小公司,是否因此把联想公司的产品算中小企业进行优惠呢?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魏承玉认为,在目前国家标准没有出台的前提下,各省采购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制定本省的加分原则,只要和《政府采购法》不相冲突就可以。湖北目前已经制定了中小企业的名录,目录里的企业可以获得5分的加分。未来如果自主创新目录出台,也将会享受一定的加分。
人大金仓战略发展部与产品销售部总监刘坚认为,就软件而言,政策功能不仅仅是要加分,还应该限制国外软件的进口。按照《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只要国内有替代产品,理论上讲就不应该采购国外的产品,即使要采购也要进行审批。但是负责审批进口产品的专家往往不了解国内同类产品的性能,轻易地就给进口产品开“后门”。所以,能否严格进口产品审批程序,成为制约进口产品的有力武器。(马磊)
采购中心观点
品牌不是吹出来的
对于政策功能和品牌哪个应该占更多分数,中央级采购单位和地方采购单位显然有不同的意见。
某中央级采购单位采购人表示,中央级采购单位的协议供货中品牌占有度分数占得比较多,比如2009年国采中心协议供货中,用户认可度及实际销量所占分值最多达到20分。去年销售量好的产品今年还能获得推荐产品的称号。对此采购人是比较支持的,因为政府采购中的品牌并非依靠广告或者宣传炒作起来的,而是通过计算销售量来评定的,销售量最高的品牌自然最受采购人的认可,这本身是市场的选择,采购中心自然要向用户推广采购人认可的优秀产品。
对于品牌认可度不够高的企业而言,应该更多地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虽然品牌认可度最高的产品有20分可拿,但是其他厂商并不会彻底失去这20分,而是根据销售量的排序每低一个名次就少3分,即使排名最后的也有5分的基础分可拿,对于去年销售量垫底的企业而言,应该多想想为什么销量难以上涨,而非埋怨自己失去15分。
至于中小企业,这位负责人认为,给一些政策比加少许分数更有意义,比如2009年国采中心协议供货中,所有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减半,这对大企业而言不算什么,但是对中小企业会有很大帮助。
对于政策功能加分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认为,加分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界定方法,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个清单来界定谁该加分谁不该加分。
目前,符合这个标准的只有WAPI、环保两个项目,其他一些门类,像节能产品已经是准入门槛,无需再加,中小企业的加分比较困难,因为仅仅是《政府采购法》中有“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这个要求,仅凭这条就加分难以执行,要知道,采购法中还有“优先照顾少数民族企业”呢,难道内蒙古的所有企业都可以加分?
因此,需要出台一个类似《自主创新评审办法》那样的文件,来指导加分的行为。(马磊)
采购办观点
政策加分于法有据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魏承玉认为,政策功能的加分应于法有据。集中采购机构不用太多顾虑,可以根据本省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加分办法,加的分数依据《自主创新评审办法》的规定实施就可以。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幅度不等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7%幅度不等的加分。
但是节能产品的加分已经没有必要,其原因是节能产品已经成为采购的准入条件,没有加分的道理。
“即使在自主创新目录没有出台之前,政策功能也可以体现。比如湖北2009年协议供货中,汽车和计算机项目的采购就制定了只有自主品牌才可以参与的门槛。”魏承玉坦言。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功能应该加分,但是不应该搞一刀切的政策。广东省新出台的《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对加分幅度有细化的规定,原则上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货物和技术服务都会获得加分,但是会有所区别。比如,投标产品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8%的加分;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给予7%的加分。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认为,在目前国家级自主创新目录尚未出台、中小企业界定比较困难的时候,加分并非是惟一体现政策功能的办法。而且中小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上处于劣势,即使加上5~8分也无法解决问题。
吴处长表示,因此,采购管理机构可以制订一些相应的政策。一方面举办政府采购产品展览会,通过各种形式和培训来辅导、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高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如不收取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解决资金困难。从江苏的情况来看,用政策手段实现政策功能比单纯的加分要好。去年江苏全省600多亿的采购规模里,政府采购合同授予国内企业的比重达到了98.8%,省内企业占到三成,这些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
另外,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采取首购和订购的方式。比如常熟梦兰集团的龙芯电脑,这是最具备自主创新产品性质的IT设备,但是它很难在正常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战胜常规电脑。其原因是它无法运行微软操作系统,致使相当多的政务软件无法使用,即使加分也未必能胜出。所以,江苏省采取了政府首购的方式,采购大量龙芯电脑用于学校的教育之用,这比加加相应的分数要有意义。(马 磊)
专家观点
品牌加分不合规矩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马海涛教授认为,品牌不应该是政府采购中一个加分的项目。因为品牌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同地方不同品牌的销售量是不一样的,可能在北京市是联想销售量最多,但是到河北省就是戴尔销售量最多。这种不确定的因素是没有加分的必要的,而且今年的销售量不多不等于来年就一定会少,用品牌分数限制供应商竞争是欠公平的。
政府采购专家、河北省政府外债管理中心副主任韩孟玉认为,财政部18号部长令已经明确规定政府采购的加分原则,其中并未规定品牌和销售量可以作为加分依据,因此,品牌分数严格讲一分都不应加。而且一般来说,名牌产品的价格通常比其他产品高一些,政府采购原本可以用价格分数对其进行约束,促使他降价,但是如果他们可以通过品牌分数获得补偿的话,价格分数对知名品牌的约束能力就被减弱了,产品会越来越贵。
私人采购可以追求品牌效应而多付钱,但是政府采购不应该如此,只有政策功能加分才是合理合法的。
在政策功能的加分项目中节能和环保都已经有了明确的目录和加分数量,但是自主创新的加分还存在一些问题。自主创新目录的问题,由于国家目录未出台,所以各地的加分依据就只能使用自己的目录,这样就出现北京的自主创新产品到河北竞标是否享受同样优惠的问题。
对此,韩孟玉认为,在没有国家级目录的前提下,各地的自主创新目录应该实现通用,即北京的认证适用于河北,这样才不会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
扶持中小企业也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功能,但是马海涛教授认为,中小企业不宜作为一个加分项目,因为《政府采购法》中仅仅是说应当优先采购中小企业产品,但是并未说应该加分、加多少分,如果硬加分的话于法无据,容易造成纠纷。而应该采取一些政策调整的方式实施优先,比如,很多招标的项目标的超过亿元,肯定不适合中小企业,那就可以将标的分割出几块数百万元的,让中小企业有机会参与,这比加分更有意义。
此外,马教授指出,近一段时间,各地出现很多由于政策加分而造成的投诉和质疑,这主要原因是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说清楚,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中规定,项目在评审的过程中是否有加分的政策、加分政策具体的执行方法等方面,都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体现,加多少分、如何加分都应该写清楚才能避免出现纠纷。(特约记者 朱 毅)
企业观点
绿色和创新应该获得奖励
对于品牌分数和政策功能分数谁应该多加分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企业,他们普遍认为,政策功能绝对应该大于品牌分数。
方正科技政府行业大客户总监沈宇认为,要实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这个命题不能仅仅依靠政策性文件和精神支持,需要给自主创新的企业以足够的物质支持。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项目中,品牌分占得过多,而政策功能分很少,企业就会觉得很不公平,因为品牌知名度高的企业是凭借过去的业绩占优势,不需要再创新,而排名靠后的企业辛苦创新后,所获得的分数还不如未创新的品牌加分多,自然没有研发的动力。如果把品牌知名度所占的分数取消,换成自主创新加分,自主创新的企业才能真正获得竞争优势。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俭认为,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等属性的分数则应该尽可能的多一些。原因很简单,企业无论要实现节能还是环保或者自主创新,都需要付出成本,如果努力实现绿色创新获得奖励不如大品牌的品牌分,那企业就会觉得十分失望。
某二线品牌电脑销售部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分数设置应该尽可能的公平化,加分的项目必须是源自企业的努力而非先天条件。比销售量,二线品牌自然不可能和联想比肩,而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都是依靠企业后天的努力,这点大家都是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如果是联想研发实力强,产品因更先进、更环保而淘汰了对手,对手会心服口服,但是仅仅依靠往日的成绩,就让人难以信服。
此外,明确定义是扶持自主创新的基础。国家级的自主创新清单并没有公布,而各地区的自主创新认定方法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很多省市对申报企业的要求仅仅是在“本地注册的法人”,如果戴尔等国外品牌也注册个国内法人机构,被选中成为自主创新产品,那这个政策就变成了笑话。
航天远景总裁孙健认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原本就存在一些困难,比如资质不足、资金短缺等。政府采购应该尽量减少他们参与政府采购的困难,而不应该在分数上增加他们参与采购的劣势。今年卖得不好不一定明年也不好,因此,品牌分数应该尽可能的被压缩,以帮助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除了分数上尽可能不要难为中小企业以外,还应该在制度上给中小企业一些优待。比如中小企业的业务人员不够多,政府是否应该适当延长招标期限。现在很多招标项目从发标到开标只有短短几个工作日,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充足时间准备,从而错失了很多机会。(特约记者 朱毅)
■观察与思考
损有余而补不足
《道德经》有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在政府采购当中,知名品牌原本就拥有众多的有利条件,比如资金充裕、售后服务网络范围广、知名度高等,即使再给这些品牌加分也仅仅是锦上添花而已,未必能鼓励这些品牌给政府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 反而容易使他们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睡大觉。
相反,扶植一些竞争对手,让这些品牌有所畏惧,反而容易让政府采购以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好的产品。以基础软件产品来说,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这三类产品在2004年左右价格高得吓人,一套Windows XP的售价大约1200元,数据库产品一个功能模块就接近100万元。如今则不同了,一套Windows XP只卖不到400元,数据库巨头甲骨文甚至承诺政府,买数据库赠送中间件。名牌产品这种“变脸”并非因为政府采购优待他们,给他们品牌加分,而是因为有了竞争对手,中间件的销售量排行榜上有了金蝶和东方通的名字,尽管销售量还远远不如他们,但是已构成了对他们的威胁,有可能蚕食他们的市场。为了赢得政府的青睐,甲骨文不得不降低价格。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持大小品牌之间的“生态平衡”,对采购人有莫大的好处。
当然,政府采购并非是慈善行为,不能无条件地保护弱小,那样也会养出懒汉,因此应该把一部分的品牌分数转化成自主创新加分。据有关资料统计,改革开放以来,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民营企业,而95%以上的中小企业系民营企业。这说明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技术创新需要投入辛劳和金钱,理应在评分时得到补偿。
那么不给品牌加分,大品牌会不会因此不满而离开政府采购市场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他们的固有优势不会有什么变化,不会因此而败北,只不过优势不是那么明显而已。何况自主创新的加分对大品牌是一视同仁的,只要他们去进行技术创新,同样可以获得那些分数,只不过不能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睡大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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