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魏承玉:自主创新目录应统一制订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磊 发布于:2008-12-31 09: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江苏、福建等省份纷纷制订本省的自主创新目录,自主创新目录应该如何制订?各省是否应该制订本省的自主创新目录?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湖北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魏承玉。
魏承玉表示,制订自主创新目录最关键的问题是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订。一直以来自主创新产品的名称和内涵都有些混乱,有的叫自主品牌,又有人称为本国产品,其实这是完全不同的三个概念。
这三个概念中,本国产品是范围最宽泛,只要产品在国内生产,都可以叫本国产品,比如戴尔、惠普、佳能等,它们在国内设厂生产出产品都可以算本国产品。自主品牌次之,只要国内企业下属的品牌产品,比如各种国产电脑、服务器等硬件产品都可以叫自主品牌产品。
而自主创新产品的范围则应该最狭窄,首先产品核心技术必须是自主研发的,而且可以替代甚至强于国外产品,才能称为自主创新产品。从这个角度讲,能进入自主创新目录的产品应该比较少。很多硬件产品,比如几乎所有的国产PC和服务器都是不能进入的;而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等,由于源代码是自创的,所以应该被列入。至于国外企业,即使它们在国内设立研究院等研发机构,他们的产品也不应该列入自主创新范畴,只能算本国产品。
这三个不同的概念获得的优惠也不同,本国产品是范围最宽泛,给予少量倾斜就够,可以鼓励国外投资,促进就业并降低采购成本。
自主品牌则可以大力支持,在某些项目上甚至可以强制采购,比如湖北2009年信息类协议供货就要求台式机以及笔记本必须是自主品牌。而自主创新应该享受最高级别的优惠政策,在某些范畴内,为了国家信息安全,即使自主创新产品不如国外产品,也应该坚持采购。
“理论上说,各地不宜自行制订自主创新目录。”魏处长说,目前湖北省还没有自行制订的计划,因为各省自行制订目录会出现两个问题:首先,进入目录的企业通常都会是本地的企业,这样容易产生区域保护,不利公平;其次,全国省市很多,每个地方都有自主创新目录,企业要走遍全国就要参加几十个认证,相当麻烦。理想的做法是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制订国家级自主创新目录,而地方采购办和科技部门负责推荐本地企业进入这个目录。
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家级目录没有出台,各地需要迅速落实自主创新采购政策,自行制订目录也是一种权宜之计,毕竟有目录比没有目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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