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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IT产业八大热点事件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 瞻  发布于:2011-12-20 14:03: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2011年即将过去,但是回顾政府采购领域的IT热点事件,各方的期盼、付出、努力以及收获等却是刚刚开始。这一年,云计算物联网等正式被纳入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的认定新标准也正式出炉;批量采购首尝佳绩;软件正版化开始迈出新的步伐……
  
  可以说,2011年,既是政府采购本身与IT产业重大发展的起步之年,也是其打好基础的一年,很多新词汇、新事物成为政府采购重要的关键词。云计算能否落地开花?中小企业能否恰逢政采甘霖?批量采购能否取得价格、服务双赢?这些问号或许都需要从2012年开始变成政采人的惊叹号。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但是有了好的开头,就有发展,更会有收获。
  


  1 “云计算”纳入政府采购
  
  对于政府采购领域的IT企业,特别是众多积极推动“云计算”的IT企业来说,2011年无疑具有特别意义。
  
  2011年初,财政部下发了《2011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指出:今后将加大对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力度,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传统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将积极探索 “云计算”等新型服务业态的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拓展服务类采购领域。在政府采购领域内,这是第一次由权威部门正式提及积极发展“云计算”的声音,也预示着提供云计算、云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态的企业将迎来新的机遇。
  
  云计算被称为是继大型计算机、个人计算机、互联网之后的第四次IT产业革命,也是未来3~5年全球范围内最值得期待的技术革命。
  
  同时,IT巨头们也把它看作是未来的“决战之地”。在我国近期公布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就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而云计算被列为重点领域之一。不过,与国外云计算主要以企业自主发展需求为推动力不同的是,目前云计算在我国发展的推动力似乎更多地来自政府层面。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主导下的云计算推广进度、规模都大幅超出了市场的预期。
  
  点评:有业内专家分析表示,中国之所以会出现政府驱动型的云计算发展路径,其实与中国的IT产业发展现状有极大的关系,“我国大部分企业的IT水平还没有国外那么高,未来中国的云计算使用者还是会以政府和大型国企为主,所以企业一定要先看政府的态度”。
  
  想要真正落地政府采购,云计算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首先,是 “云计算”的安全性;其次,是与现有资源的合理衔接的延续性;再次, “云计算”目前缺乏有效的软硬件的统一标准;最后,也是目前最为重要的事情,那就是需要加大对这个领域“云计算”相关知识和应用的普及和交流,让这个领域的从业者尽快了解这片“云”。


  
  2 政采“给力”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个之前对于许多国人来说尚显陌生的词语,在2011年,却以最快的速度、最闪亮的方式从幕后走到台前。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出台,在“十二五”时期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将成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采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其自身政策功能不谋而合,从政策层面可谓“名正言顺”,从实践上也可以期待实效。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提到,要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这些举措的切实落地,政府采购必然是重要手段。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必将成为政府采购新的政策功能内容。通过首购订购政策、清单式采购管理方式以及相应价格扣除或政策加分等,大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企业将从广阔的政府采购市场中获益。
  
  点评:经过十余年的制度改革,政府采购已经由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财政支出调控方式,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政府采购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机结合,不但给战略性新兴产业崛起带来了历史机遇,而且能极大地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空间维度,并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综合实力。
  
  政府采购参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方面,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也能借助这一战略机遇扩大自身政策功能的外延,扩大政府采购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3 政采扶持中小企业更精准
  
  2011年,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中小企业划型中增加了“微型企业”一类,并明确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也让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更加精准。
  
  近年来,我国财政部门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上有了很大提升,在通过资金扶持方面,国家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基金的建立,能够创新原有的支持方式和管理方式;同时,在税收政策的扶持上,要充分地运用税收手段,使所有中小企业获得最公平的激励,中国将对中小企业出现的一些呆账、坏账准备扣除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以鼓励投资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在政府采购方面,考虑在政府采购中确定一定比例,以招标方式,保证中小企业获得政府订单。
  
  点评:俗话说船小好调头,但是这一点在政府采购中并不合适。资金少、资质低是IT中小企业的普遍现状,因此它们需要政策扶持。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有两道最可怕的门槛,就是资金和资质。更严重的是,有时候政府采购项目是零首付,这就需要供应商垫资运行项目。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垫资的项目几乎会直接导致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威胁企业生存,这也使中小企业对政府采购望而却步。
  
  随着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资金已成了企业最突出的难题。依靠企业自身造血远不能满足需求,为中小企业搭建一个可信的融资平台无疑是“雪中送炭”。因此,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合理调减中小企业税负、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它们才能够很好地投入到快速增长的发展状态中。


  
  4 批量采购带来服务价格双竞争
  
  根据2011年年初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协议供货所占比例将被控制在10%以内,其余份额均由批量集中采购方式完成。这也昭示着,在经历了7年的协议供货后,从2011年起,批量集中采购将在政府采购领域占据重量地位。
  
  在众多业内企业看来,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模式的直接效果是既能节约财政性资金,又能保证采购人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可从一定程度上极大保证采购人的利益。更为重要的是,该模式会对现有的竞争格局产生极大的变化和影响。它会帮助IT类采购由单纯的价格竞争逐渐转向价格服务双竞争。
  
  “批量集中采购有完善的客户评价系统,在中标供应商开始供货以后,采购人会有一个评价反馈,从质量、性能、服务等各个方面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这就要求我们中标供应商严格履约,更好地保证服务,才能在今后的采购中获得更多的认可。”业内供应商这样表示
  
  点评:批量采购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不过面临履约的挑战也同样值得重视,之所以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采购人地域分散,给数据处理和配送工作带来挑战。另外,到货周期长,选择空间有限。协议供货制度下采购人随用随买,自主选择品牌、型号、配置及代理商,批量集中采购下,品牌不能自主选择,机型配置只有10个,到货周期也得2个月左右,采购人长期形成的消费“刚性”改变起来有个过程,需要更多的解释工作。
  
  因此,不论是对于企业还是采购单位来说,批量集中采购都意味着全新的竞争方式和服务模式,无论是项目本身的审批到招标,还是企业提供的配送与服务,都需要彼此的从新开始适应。


  
  5 我国开通首个“正版软件采购网
  
  我国首个“正版软件采购网”于2011年5月25日举行开通仪式。该网站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开发建设,依托“中央政府采购网”运行。
  
  国采中心负责人在开通仪式上表示,加强软件版权保护,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正版软件的执行部门,在推行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国采中心一方面统一组织与供应商的价格、服务谈判,形成集中采购优惠价格,方便各单位采购;另一方面,对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的岗位人员就软件采购、使用、管理进行培训,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免费发放了3万多本《正版软件采购使用知识手册》。
  
  本次活动得到了53家软件行业领军企业的积极响应。他们发布了《软件企业正版化宣言》,表示正版化是软件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繁荣和发展市场的长效之举,反映了软件行业的心声。多家企业承诺,将为“正版软件采购网”提供5%~15%的价格优惠,提供高标准服务。
  
  点评: 在全国集中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机关采购正版软件的具体操作部门,在推行软件正版化工作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正版软件采购网”的开通,对建立正版软件采购、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软件产业和正版化工作的良性互动有积极作用。同时,将促进软件企业给予政府采购更优的价格和服务,进一步提升软件正版化采购的质量与综合效益。


  
  6 节能环保清单同步稳定更新
  
  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采购制度是政府采购活动节能环保政策功能的重要体现和保障。从2011年年初开始,同步公示的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吸引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高度关注。两份清单更新日趋同步使得政府采购活动不用再为迁就某一个清单的更新时间而调整采购日期。
  
  事实上,在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出现后的大部分时间里,两份清单的更新时间没有任何联系。在2009年前,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更新总要相隔两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从2009年更新的第六期节能清单和第四期环保清单开始,两份清单的更新时间才逐渐接近并最终实现了同步。
  
  对于两份清单同步更新产生的影响,有投标企业认为:“最大的变化在于使投标的准备工作更方便。供应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用考虑清单更新的问题,准备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材料就轻松了很多。”而也有政采官员认为:“两份清单同期更新可以更好地指导政府采购活动,最大程度地减少清单调整对采购活动的影响。”
  
  点评:值得思考的是,虽然同是体现落实绿色采购理念的政策功能,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在供应商心中的地位却并不相同。相对而言,IT供应商普遍更看重节能清单。
  
  环保清单不被看重的现象一直存在。从第一期环保清单开始,企业参与环保认证的热情就远不如参与节能认证的热情高。环保清单中的产品种类、供应商数量、产品数量与节能清单相比差距甚远。
  
  毫无疑问,采购扶持力度决定供应商认证积极性。政府采购对通过认证的产品扶持力度越大,供应商的认证积极性就越高;扶持力度弱,即便产品能通过认证,供应商也不会参与认证。从节能清单的例子和供应商对待认证的不同态度不难看出,要让供应商积极参与环保认证,在采购环节提高对入围环保清单的产品的扶持力度最为有效。


  
  7 物联网蓄势待发
  
  2011年年初, 财政部出台《物联网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近期,工信部的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物联网的“十二五”规划正进入专家论证阶段,预计不久之后即将出台。
  
  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将大大提高经济社会的运转效能,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发挥重要作用。
  
  “十二五”期间,财政部方面表示:中央财政将根据我国物联网发展规划及其产业发展状况,进一步健全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强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并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本地区支持物联网发展的财政政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预测,“十二五”期末,我国物联网相关产业规模将达到5000多亿元。
  
  有资料显示,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还研究成立了我国物联网标准化工作体系,包括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基础标准工作组、行业应用标准工作组,统筹推进物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并适时启动新一批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集标准制定、应用示范、产业发展、技术突破为一体,探索应用先进信息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点评:衡量一个学科技术发展状态需要一些数据为证,而物联网到底能够为各产业带来怎样的增量?随着物联网的试点应用,业界逐渐回归理性,开始关注物联网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与解决之道。不能回避的是,物联网需要有高层的应用,同时还必须做好底层的技术支撑,如果没有处理好这两层内容,我国就很难在物联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8 海口“五无”企业中标政采项目
  
  2011年10月,有媒体报道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四个月内连续中标政府采购项目。
  
  海南省纪检监察部门和海口市检察院介入事件调查。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称,中标企业为“联合体中标”,招投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
  
  点评:各类政采问题被曝光,具有正反两方面的意义。从积极方面来说,在对政府采购进行制度规范前,我们无法对采购信息进行公开。现在通过采购公告,问题得以不断曝光,这正说明我们在采购信息的公开上,已取得实质进步。从消极方面来说,不规范事件的曝光也说明当前政府采购的运行与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损害政府形象以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业内人士指出,政府采购实质上是公共资金的支出问题,目前国内对税款征收的相关规定比较严密,但对税款的支出、管理、监督还很薄弱,“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容易滋生腐败。”怎样才能杜绝政府采购违规事件?在一项调查中,受访者普遍支持的三项措施包括:“政府采购应全程透明,对社会公开”(80.7%)、“应建立政府采购责任追究机制”(71.3%)和“监督机构必须加大监督力度”(63.1%)。加强监管是处理公共采购问题的一个简单而惯常的手段。可是,我们从这几个案例中发现,出现问题并不是因为没有监管。因此,除了完善监管手段,我们还应建立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定期专家评估制度,不断发现当前制度中的问题,改善制度。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政府采购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我们应加强政府采购的职业化程度,培养既是工商管理专家,又是法律专家,还是公共管理专家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通过职业化的方法来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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