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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理的“合格投标人”条件(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9-04-14 09:16: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由于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复杂性,其招标工作自然也不同于一般的设备采购或工程采购,如何顺利完成系统集成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根据多年的经验,笔者以为,在招标前确定一个合理、合法、合情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是招标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合格投标人条件太高或过多,就不能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局面,甚至造成招标失败,而条件过低或过少,容易“鱼目混珠”增加招标、评标工作量,甚至被某些供应商“搅局”。所以在招标前需与采购人充分沟通,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合格投标人”条件是一件必须要做的工作。
  
  对系统集成项目而言,其供应商除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目前比较常用的资质条件主要有:a.投标人注册资金;b.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c.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d.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e.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f.软件工程成熟度CMM(CMMI)认证证书;g.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软件企业认证证书;i.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等。我的基本观点是:限制条件不要太高、太多,尽量形成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局面。下面我们对各资质条件分别讨论。
  
  第一,注册资金。关于投标人的注册资金,我们建议参考项目预算来确定,最低不应低于项目预算,否则如公司倒闭等意外发生时,造成招标人及采购人不必要的损失;而最高不应高于项目预算的2~3倍,否则对中小企业不太公平,也会造成项目竞争不充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的宗旨。
  
  第二,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我们建议投标人必须具有2~3个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没有经验和成功案例的投标人,采购人不放心,而且对项目成功也缺少必要的保障,毕竟系统集成项目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再说,政府采购也不能当作某些供应商的试验场;当然,如要求投标人具有太多的类似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对一些中小企业及新成立公司不太公平,也会造成项目竞争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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