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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应该兼顾公平与效率(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子龙  发布于:2009-03-05 09:26: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在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上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问题?为了便于讨论,先介绍一个采购案例。
  
  2007年9月某集采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需要采购一套专用软件,预算160万元。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公开招标。集采机构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结果在投标截止时,无一投标人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失败。2007年12月该集采机构收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复:“请你中心会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依法重新招标”。2008年7月集采机构在收到采购人递交新的招标需求后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很遗憾,这次还是没有投标人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再次失败。2008年10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下达“同意采购方式改为邀请招标”的批复,为此,集采机构发布了邀请招标的采购公告,遗憾的是:在报名截止时,仅有一个供应商按要求递交了报名材料,邀请招标失败。12月监管部门再次下达公开招标的批复。2009年1月第四次招标终于成功(这次共有6个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一个预算仅160万的项目,前后花了1年半的时间,历经4次招标才完成,政府采购的效率何在?只有招标采购才是公平的吗?
  
  经济学对公平有四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平均分配是公平。比如一个城市严重缺水,必须平均定量供应;发洪水时,救灾食物平均分发,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在这种特定条件下,平均分配是公平。第二种解释是:机会均等是公平。比如大学招生考试,机会对所有参加考试的人是均等的,差别是竞赛的结果。但由于各人家庭经济文化条件不同,实际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各人付出的努力实际上不可能一样,所以机会均等的公平有其局限性。第三种解释是:收入分配的合理差距是公平的。这个问题大家都好理解,但难就难在什么才是“合理差距”,只能模糊解释,实际做法都是根据历史形成的比例(它总有一定的系数)做一些调整而已。上述三种解释都是对的,而且是并存的,但都有局限性。除以上三种解释外,还有对公平的第四种解释,即公平来自认同。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群体中,属于群体中的一分子。当群体中的成员对群体是认同的,公平感就产生了。以一个家庭为例,一家有三个孩子,因为家境开始不好,第一个孩子读到中学就要出来挣钱;以后家境好转,第二个孩子就上大学;第三个孩子更出国留学。只要孩子们对家庭是认同的,对父母当时的处境是谅解的,那么谁也不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由此可见公平来自认同。要绝对分清什么是公平,是不可能的。但有了认同感,公平感就会产生。
  
  关于效率的理解,最早的经济学书籍采用的是生产效率这一概念,它的涵义是多投入多产出,有投入才能有产出。到20世纪30年代后,人们感到生产效率的观点不够了,于是出现第二种效率观念,即资源配置效率。它是指投入不变,配置得好效率就会增长。资源配置效率观念使经济理论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过去认为生产第一线的人是产生效率的人,因为多投入就有多产出。现在则认为,做组织管理工作的人从事资源配置工作,他们把资源配置得好也是出效率的,而且能提高效率。20世纪60年代以后,对效率的解释又有进一步发展。从理论上讲,有多少投入就应该有多少产出,但实际是产出往往与投入不符,或多了或少了,大部分情况是少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经济学研究发现,出现低效率的原因有三:一是单位的目标与成员的目标不一致,由此产生低效率;二是成员与成员不协调,效率互相抵消;三是每一个成员周围都有一个惰性区域,在他的周围总有惰性大的人,这会影响他的效率进而影响整体效率。
  
  从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的角度讲,公平就是通过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给供应商一个均等的机会来实现;而政府采购又是一个行政行为,是用纳税人的钱为全体人民服务。所以必须要讲究效率、提高效率,也就是说,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
  
  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可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结合。??比如电子签名技术,以前办理一个采购业务,采购单位要往返于财政局业务处室、采购办公室、采购中心之间签字盖章,办理一些采购手续,还要不时的电话询问采购情况,现在只要用惟一的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或CA认证密钥登录政府采购网,通过鼠标的点击,就能实时在线完成采购手续的提交、确认、查看采购过程,系统自动记录操作人员的历史操作,即使操作人员不签字不盖章,也具有不可抵赖性。
  
  供应商以前要在采购办公室、采购中心之间往返多次才能完成注册、标书的购买、投标等工作,尤其外地供应商,参与本市的一个项目,无论多远多近,起码需要往返2次以上。而现在,只要登录政府采购网,就可以足不出户获取政府采购信息、远程注册、购买标书、在线投标,减少了以前往返几次供书面材料、签字、盖章,既保证了公正又提高了效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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