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扶持中小企业有望政策破冰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刘欢  发布于:2008-12-24 09:34: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前保护环境等政策功能已经深入影响着IT采购,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功能却迟迟未能落实。在金融危机的经济背景下,通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已经刻不容缓,中小企业能否真正受益于法律法规,享受到政府采购的政策实惠?

  一直以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都没有被人遗忘,但是在各地的采购过程中,给中小企业的支持也仅仅是“优先”。实际上,中小企业几乎没有得到任何实惠,缺乏实际措施的优先往往只是停留在“精神层面”。记者从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处获悉,指导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落实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中小企业受益政府采购有望从政策层面率先破冰。
  
  具体政策抓落实
  
  在国家经济政策投入巨资拉动内需的情况下,拉动中小企业发展已经成为了政府采购的重要政策功能。由于以往相关法律法规仅表达了扶持中小企业的思路,但政策缺乏操作性因而一直未能实现。
  
  近日,财政部国库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财政部已经开始考虑并着手制定扶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政策制定将会考虑到不同企业的实际需求,确保能够落实对政府采购的指导作用。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薛冰向记者透露:“政府采购一直要求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重要原则,但是在《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中,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扶持方式都只是优先,至于怎样优先才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并没有具体规定。为了切实帮助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已经于下半年开始进行筹划和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这一政策将会非常具有针对性,从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帮助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为政府采购优先中小企业提供实践指导。”
  
  确实,制定政策最重要的是政策能否实现初衷,而细节是否清楚,能否落实则直接影响着政策目的能否得到实现。此次财政部从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具体措施将会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起到巨大积极作用。
  
  各地促小有先例
  
  其实,财政部计划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非首创。《政府采购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各地实施过程中,已经有一些省市推出了相关政策规定,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给予优惠政策。
  
  于12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就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指导,招投标过程中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商品或服务。而早些时候青岛市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也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小企业。
  
  但“优先”的结果却并不十分令人满意,往往优先的最终结果仍是大企业中标,中小企业当看客的尴尬局面。也并非各地中小企业都面临优先不优的市场局面,重庆等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则较为明确。
  
  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杜香序介绍说:“重庆通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最鲜明的特点是目录制,同时给予中小企业贯穿整个采购项目的全方位扶持。重庆通过编制企业目录的方式确定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以定点采购的方式为这些企业提供市场。在招投标的竞争中,我们为社会信誉良好的优秀中小企业提供了额外的加分,并且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
  
  政策制定有难题
  
  在得到采购主管部门的重视后,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活动中理应享受到更多的便利,但享受政策扶持的同时,也绝非容易。
  
  由于政府采购涉及面广、企业类型各不相同,因此尽管采购主管部门希望能够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但是相关政策的制定仍有不少难题有待解决。
  
  财政部国库司薛冰向记者表示:“制定相关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过程非常复杂,并且有着两大难题需要解决。首先是门槛问题,国家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思路是正确的,可是到底什么样的企业算是中小企业,这就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反馈,分析什么样的企业属于需要政策扶持的中小企业;其次就是措施问题,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不同供应商有着自身行业特点,在政府采购领域遇到的困难也各不相同,所以必须详细调查每一类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竞争中面临的困难,才能对症下药制定政策。”
  
  业界专家表示,如果不搞清楚政策应当扶持谁、怎样扶持,盲目上马制定政策必定会陷入“想当然”的陷阱,政策不切实际更难以真正为中小企业提供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