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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产品标书范本解读”—计算机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磊 朱毅  发布于:2007-10-18 14:43: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让招标文件不再有“倾向性” 
 
  为了更加直观地展示标书参数设定中的问题,我们选择性的采用了两个不同版本的标书范本,进一步解读IT采购中标书如何避免参数的倾向性。 
  
范本解读
 
  范本一:中央某计算机采购项目
 
  台式计算机按照以下类别进行评比:

指标

参数

CPU

奔腾D:≧2.66GHz 2.8GHz 3.0GHz 3.2 GHz 3.4 GHz 3.6 GHz

酷睿II双核:≧1.8GHz 1.86GHz 2.0GHz 2.13GHz 2.4GHz

AMD速龙双核:≧1.8 GHz 2.0 GHz 2.2GHz 2.4 GHz 2.6 GHz 2.8 GHz

芯片组

英特尔94系列、95系列、Q96系列

非英特尔芯片组 VIA *890系列、C61Sis76系列

内存

1GB 667内存

内存类型

DDR2

硬盘

120G7200rpm)硬盘

光驱

DVD光驱

显示器

17寸液晶显示器

操作系统

预装正版VISTAWindows XP操作系统


便携式计算机按照以下类别进行评比: 

指标

参数

CPU

酷睿单核  T1300 T1400 U1300 U1400

酷睿2双核  T2250 T2300 T2400 T2500 T2600 T2700

AMD 双核炫龙64  TL-56 TL-58 TL-60 TL-64

酷睿2双核  T5500 T7100 T7200 T7300 T7500 T7700

屏幕

12寸(不含)以下、12寸宽屏、12.1寸、13寸宽屏、14寸宽屏、14.1寸、15寸、15寸宽屏

内存

屏幕为12寸以上(不含)以1GB 667单条内存

屏幕为12寸以下(不含)以512MB  667单条内存

内存类型

DDR2

硬盘

屏幕为12寸以上(不含)80G5400rpm)硬盘

屏幕为12寸以下(不含)30G5400rpm)硬盘

光驱

COMBO光驱

操作系统

预装正版VISTAWindows XP操作系统


  范本二:国家某部委计算机采购项目

  台式计算机按照以下类别进行评比: 

指标

参数

CPU

INTEL 酷睿2双核CPU

主频

2.4G

芯片组

Intel 965或更好

系统总线频率

1066M

内存

2G

内存类型

DDR2

硬盘

250G

显卡

独立256M

光驱

DVDRW或更好

网卡

10/100/1000M自适应或更好

显示器

19LCD或更好

操作系统

XP(带介质)

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

提供三年全免费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


  便携式计算机按照以下类别进行评比: 
 

指标

参数

CPU

酷睿II或更好

主频

2G

显示屏

14.1"

内存

2G

内存类型

DDR2

硬盘

120G

显卡

独立128M或更好

光驱

RAMBO或更好

无线网卡

802.11 b&g

待机时间

3h

操作系统

XP(带介质)

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

提供三年全免费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


点  评

  在对比中找差距

  通过对两个计算机招标文件的分析,可以看出范本二将CPU的类型锁定为英特尔酷睿2,而范本一则给出了同一级别的所有选项。两者比较,范本二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主板芯片组的情况与此类似,965芯片组为英特尔专有,VIA、NVIDIA等主板芯片组厂商均被排斥在外,而范本一则对所有芯片组厂商打开了大门。

  在软件方面,范本一规定投标台式机和便携式笔记本产品应提供可选装的操作系统和主要办公应用软件的单独报价。尽管大多数采购人依然会选择Windows XP,但是至少给了采购人一个选择;而范本二则规定操作系统必须使用Windows XP,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但无论是范本一还是范本二,在该环节都存在倾向性,即仅指定了微软的操作系统,而将Linux操作系统排斥在外。

  在内存、显卡、硬盘、显示器等环节,范本二虽然没有体现出倾向性,但其制定的标准明显偏高。比如2GB内存,对于日常应用以文字处理的政府部门而言无疑是过于浪费了。再比如LCD,过大的尺寸不但对工作没有任何帮助,而且会严重增加能耗。而高容量的硬盘和显卡也都有浪费之嫌。更为重要的是,过高的标准还将导致整体成本明显增加,这与政府采购所强调的实用和节能原则是相违背的。

  整体来看,范本一相对比较规范,仅在操作系统环节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而范本二则是具有倾向性的典型,且明显存在配置过高的问题。(马磊) 
  



对策分析
        
       给招标文件的倾向性“把脉”     
 
  日前,北京至成恒业公司总经理邓文平找到记者,表示最近他参与的很多招标,标书中都有相当明显的倾向性。最近他参加的一个采购项目中,CPU这一项目就明确标识 英特尔 酷睿2双核CPU。以至于他们当时代理的AMD芯片产品因为无法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而被淘汰。

供应商遭遇“偏心”标书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编写好招标文件是保证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虽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采购单位经办人员、标书编写人员、相关部门领导等可能存在喜好或偏向,往往会在招标文件中无意或是故意地设置投标障碍。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薛飞认为,招标人如果在采购时有“想法”,在制定技术规格的时候就总会有“针对性”,在技术规格中规定了某些特定技术指标,把一些不是“理想”的、不熟悉的货物排斥在外,于是标书就有了倾向性。

  具体到计算机产品采购过程中,主要存在这样几种倾向,最普遍的是“CPU歧视”,这是长期以来CPU产品过于单一的结果,采购人基本都把奔腾当作一个技术指标而非品牌,从今年开始政府计算机采购进入双核时代,酷睿2的宣传力度远大于AMD的,因此大量采购人将双核等同于酷睿2。

  其次,变相的指定品牌,不同品牌的计算机在一些细节上设计有所差距,有些设计可能是某厂商独有的,比如说特殊外观的机箱、无菌键盘等,这些设计其实与电脑本身的使用没有关系,充其量作为加分的依据,但是有些文件把这些当成技术指标,没有的厂商就会因为无法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淘汰。

  最后,有一些产品国内还无法生产,这在小型计算机采购中比较普遍,因为能生产小型机的只有IBM和HP,无论标书怎么写都会涉及他们的技术标准。

让标书不再“有倾向性”

  薛飞认为,要杜决偏心的招标文件,需要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入手,首先作为政府IT采购代理机构,要开展市场调查进行比较,制定档次相当的各同类货物中所具有的基本相同的技术指标,制定一些必要(必须满足)的基本指标,通过对使用要求和运用目的以及货物档次的描述,使有兴趣参加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能清楚知道提供什么样的货物才能满足采购需求。同时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能够辨认倾向性条款。
 
  其次是制订评审制度,招标文件制定后,请有关专家审定,排除倾向性指标,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办法。但是采取这一办法,则对专家的要求很高,要求专家是应用性和理论性相结合的。因为应用性专家往往比较强调产品的性能,而理论性专家则可能对市场不够熟悉。所以采取专家审核,一定要有一支良好的专家队伍。

  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采购的货物专业性很强,单项金额比较大的招标采购。

  除专家外,供应商本身也应该成为招标文件的评审者,招标文件出台后应该予以公示。让供应商挑错。

  具体到计算机产品,邓文平建议,既然目前计算机芯片只有AMD和INTEL那就不如在招标文件中全部列出来,至于那些和计算机性能没直接关系的就不应该进入标书。

  但是锦州市地税局信息中心李涛认为,有一些第三方生产的配套设备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有很大的影响,比如说采购UPS电源的时候,电池的选择就很重要,同样的UPS电源电池不同使用效果就不同,如果在招标文件中不进行明确的要求,质量将很难保证。(朱毅) 
  



经验交流

       杜绝倾向性 各地有高招 
 
  在各地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各地政府采购负责人已经意识到了招标文件倾向性对于政府采购带来的影响,开始使用各种手段杜绝这一现象。 
 
  国税总局  公示促进公平

  国税总局采购处处长阳春告诉记者,他们9月份举行的2007年国税协议供货就十分注重招标文件的公正性,为了既能使入围的产品满足采购人需求,又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采购流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国税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
 
  首先他们对全国各地的基层税务单位进行了调研工作,切实了解基层单位的实际需求,以此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完成后,还要避免招标文件中存在指定品牌或者技术标准中存在单一厂商的标准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因此,国税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在开标前两个多月就把招标文件的草稿放到网络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就他们认为不合理的内容向采购中心提出疑义。

  不仅如此,在7月,采购中心还召集供应商举行了一个听政会,面对面的和供应商就招标文件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交流。通过这些举措可以最大限度的把招标文件做好。 
 
  中山 专家论证保公正

  广东省中山市走的则是专家论证的路子,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山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个月他们出台了《中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试行)》,规定中山市所有预算在300万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必须经过专家的论证,根据规定,在招标信息预告期间,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标准有质疑的;国家或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较大的(论证项目金额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本地的政府采购情况制定)。《规程》对招标文件论证项目的条件进一步明确:“采购预算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可能产生争议的项目,都需要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后,代理机构必须根据最后确认建议修改招标文件,否则不得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门也可拒付采购资金。达到论证标准而未论证的项目,同样不得进入采购程序。
 
  这种办法对于专家的要求比较严格,论证专家小组由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潜在投标人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从财政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据了解,为了避免采购人代表参与论证左右专家的判断,论证小组成员必须都为专家。这种论证制度对排除招标文件倾向性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金华 联合评审效果佳

  浙江省金华市财政局采取的是联合评审的办法,早在去年他们就制定实施了《金华市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对货物类招标金额100万元以上、服务类招标金额50万元以上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采取联评和委托专家初评两种方法。联评的具体做法是:由采购人、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采购办、招标办、初评专家组成联评小组,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的合理性、信息公告的内容是否齐全、所设定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是否明确合理等内容进行评审。
 
  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联评办法达不到完整规范要求的招标项目则采取委托专家初审。招标文件经联评或委托专家初审修改,送采购人确认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方能发布采购信息、组织采购事宜。
 
  该办法实施伊始,就在该市下属一县的信息集成系统招标过程中发挥了作用,通过组织专家初评,消除了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设置在技术指标中的不合理条款,确保了该项目招标的顺利进行。(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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