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采购 国货壁垒建在哪里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朱毅 发布于:2007-04-04 16:14: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2007年度IT产品协议供货项目”及其他IT产品的招标采购中,均对自主创新产品有1分—2分的加分幅度。多年“呼喊”的保护国货政策终于在招标文件中得到了体现。
在保护国货政策有所突破时,如何改变屡禁不止的政府采购偏爱外国产品的行为。财政部《200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明确要求,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要“研究建立购买外国进口产品审核制度”。这个尺度如何把握,怎么对采购人的权力加以适度限制,确实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界定国货两大标准
如何保护国货、如何认定国货,这两个话题高频率地出现在政府采购领域。
内蒙古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IT采购的高巍表示,建立购买外国进口产品审核制度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不大容易确认谁是国货。
政府采购中国货和非国货应区别对待
《政府采购法》把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权授予了国务院,但由于种种原因国务院至今未出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标准。
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肖澜表示,国货界定标准主要有产地标准、制造商标准、品牌标准等,但其中任何一个单一标准都不能成为判断国货的标准。进入全球化时代的今天,仅以产地或生产企业很难断定某种产品是否为国货,关键要看产品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为中国资本所控制的企业或为中国本土企业自行研发、设计、制造的产品才能定义为国货。
规范采购人是关键
问题并非仅仅出在没有国货标准上,关键还是采购人要配合。现行的采购需求确定程序是,采购人按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项目,再将其报至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而财政部门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往往只注重预算平衡,不能有效地审查采购人的采购项目安排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政策目标。同时,采购人不关心国货采购,完全按照实际使用最大化的原则来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代理机构没有管理职能,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的合法性无权过问,只能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组织实施。
现行《政府采购法》要求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即将采购需求的确定权利赋予采购人,但对不履行采购国货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采购人执行采购国货政策的措施和办法也没有具体规定;对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贯彻执行国货采购政策应尽的义务也同样没有规定。
福建省厦门市政府采购办主任方文江表示,在厦门采购人采购什么产品是向财政厅的业务处报采购计划。如果监管部门发现采购人是要采购进口产品,而不是国货,监管部门就会问清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并且要求采购人把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写在采购申请上。原则上除非该产品我国不能生产而采购人又确实急需才能采购进口产品。如果采购人说不出自己采购进口产品的充分理由,监管部门就会与采购人进行协调,让采购人进行更改,进而采购国货。
江苏省淮安市则采取公示的方法限制采购人采购非国货。在无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提出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申请时,政府采购办通常会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交流,尽力说服其改变传统观念。而且要求采购人把为什么要买国外产品的理由公示出来,以利于大家监督。
安徽省合肥市招管办负责人表示,合肥已经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学习,同时强化对项目的管理。合肥市委、市政府已经明文规定,要求合肥市政府采购要优先考虑国货产品,不许明确指定国外品牌,如果放弃国产品牌而选择洋品牌,则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通过。今后,凡设备、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在价格、质量等要素基本无偏差的前提下,应选择使用国内产品。因特殊需要必须使用进口产品时,需组织专家进行需求论证,同时履行项目特殊需求的相关报批手续。
法律还须完善
肖澜认为,政府采购应该更加注重标准。保护国货采购还是应该从标准上入手,即由政府制订一些IT政府采购的标准,在标准中体现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比如说现在的电子政务标准都是充分考虑国产软硬件产品的特点,可以保证自主创新产品的兼容性。目前,我们采购的一些国外产品不肯和自主创新的产品进行兼容。例如,有些打印机只能用本厂的耗材,这对推广国货有危害,应该硬性规定即使有某种原因一定要采购非自主创新产品,也要能够兼容自主创新产品。
共创开源副总裁周海郎认为,应该限制采购人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政府采购法》规定了采购国货的三种例外情形,这就赋予了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而且这种自由裁量权几乎不受任何限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都可以援引这些例外情形来逃避采购国货的义务。
限制采购人的自由裁量权,可以主要针对采购人确定采购的需求权进行限制。应明确规定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时首先要选择国货,确实需要采购外国货的,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程序和审批程序,而且这个论证应该由专业的政府部门来完成。
观点探讨:
审批权力是问题
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孟虎:目前,要限制采购人任意采购非本国产品仍然比较困难。按理说最好的办法是由监管机构进行采购的审批,但这涉及行政审批权的问题。目前,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没有权力审批采购人买什么产品,只能对他们的预算进行审批。只要在预算范围内,采购人喜欢买进口产品,无法制止。我们只能是提倡采购国货,力度有限。
安全等级能够保护国货
人大金仓数据库事业部副总经理祝捷:数据库软件的安全等级由低到高分为D1、C1、C2、B1、B2、B3、A七个等级,而我们一般采购都只要求达到C2级安全标准。C2级排行倒数第三,属于不安全等级。相反,美国政府核心部门使用的数据库,安全等级要求至少达到B1、B2级,甚至A级。希望未来我国部委级的采购,安全门槛起码应该达到B1、B2级,这样就能够保护国产软件。
计划需要审批
东方通科技副总经理杨桦:政府在采购IT系统前都需要报采购计划,限制采购人购买非国货就要由专门的机构审核这个计划,而且硬性规定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是采购本国产品,如果非要采购非本国产品,要求说明原因。这样一来,就能够限制采购人的部分权限。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武警四川森林总队被装拆改竞争性谈判公告
-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5-WS313中洲滨海城配套学校学校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常德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全景演播室灯光、视频等设施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平山县公安局执法场所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江西省宏国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县妇幼保健院全麻麻醉机、麻醉视频喉镜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无线电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的中标结果公告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2016年市经济信息化委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盐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 长乐市鹤上镇卫生院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