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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品牌谁之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磊  发布于:2006-12-25 15:53: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一个熟识的国产投影机供应商拿着一份招标文件气呼呼地找到记者,用略带哭腔的声音说:“你看看这也太欺负人了!”记者仔细看了这份文件,赫然发现上面明确写着“采购进口名牌投影机”、“进口名牌电脑”。
 
  记者随即电话采访负责该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苦笑着告诉记者:“目前,采购人指定品牌的现象很严重。”

公开的秘密

  据知情人士透露,“原装进口”这一标准原本不是政府采购的“硬杠杠”,但是,在近几年的政府采购招标当中,这种做法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公开招标的“行业惯例”。

  为什么会出这种情况呢?

  永中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章雷表示,有时采购人会把一个项目分成两个包,一个金额最大的包明确说要采购国外软件,而一个小包给国内企业去争。

  更有甚者,即使国产产品中了标,采购人也能够“翻案”。中科红旗就遇到这类情况:有一次红旗在某省份中标服务器操作系统,但事后采购人决定服务器本身不变,操作系统更换成进口的。
 
  而更多的指定品牌则是通过有倾向性的招标文件实现的。某国产路由器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曾经参与了一个标,原本技术能够达到,但是招标文件中某几个技术指标采用了思科的私有协议;也就是说,只有思科的产品才能满足。A包的招标文件中明文规定,所有的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这样一来,其他品牌就一点机会也没有了。

还有一种情况

  是协议供货,国内外企业都入围了,但是采购人实际采购的却是价格最贵的、国外品牌的、配置最高的产品,表现出一种采购的随意状态。

  实际上,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条款。“从此角度看来,前文的招标文件是完全违法的。”业内专家表示。



采购人何以薄待国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陈星告诉记者,出现这种问题的实质原因是采购人的权力过大。
 
  一位系统集成商透露,他们参与任何一个标前都会先和采购人接洽,只要采购人通过,招标没有不中标的。甚至标书都可以由采购人选择的企业来做。

  那么采购人何以薄待国货呢?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秦志龙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采购人买东西贪大求洋,总认为外国的东西好,脑中根本就没有保护民族品牌这根弦。

  人大金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数据库事业部副总经理祝捷认为,主要是责任问题,因为采购了国外产品即使出问题也不会有人追究采购人的错误,反之则很可能要承担责任。

  其次是一些政治原因,“因为外资企业会带来投资,而吸引投资则是政绩之一,因此往往省(市)高层亲自拍板买国外产品,我们也没有办法。”某地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如是说。

  实际上,从技术水平看国内产品并不会处于绝对劣势。明基电通行业大客户管理部总监徐钢向记者透露,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其产品很多关键部位都采用进口产品,它们有可能用的都是相同厂家生产的产品。一些外资品牌为了占领中国市场,都在国内设有合资厂,产品已渐渐本土化,很多外资品牌不可能全是原装进口。

限制采购人权力是关键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认为,今后应将限制采购人权力提到日程上来,集采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的仅是采购项目具体操作,而不是全盘接受采购人主观臆断的东西,相反还要对采购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控制,这是政府采购的原则与公共政策功能决定的。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采购人暴露出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规范采购人行为的政策法规,如:采购人积极配合的内容与义务、对采购人的监督与控制、处罚主体部门与处罚措施等。控制采购人行为的政策法规草案要报请当地政府审批,并以政府名义对外发布,提高法规推行的层次与覆盖面,从而形成完整的政府采购协调控制网络。

  徐钢认为,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出台一个“国家标准”,真正做到由本国品牌起主导作用,推动行业合理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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