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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与“卖场价”之辩——江西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钟琳一席谈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王亚  发布于:2006-06-29 16:19: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期,记者从各省采购中心了解到,数码相机、摄像机采购中,出现了采购价格远远高于当地IT卖场零售价的现象。于是,很多采购人提出,希望在质量、服务相当的情况下,采购到价格更低的产品。以至于某些省市采购机构不得不允许采购人自己去卖场选购他们需要的产品,然后作为报备项目获取当地采购管理机构的批准。以此来缓解数码影像产品采购中难于消除的价格障碍。   

  然而,这样的做法并非长久之计。江西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钟琳说:“因为数码影像产品很早就纳入了政府采购,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采购。尽管目前确实有产品价格难以界定的问题,但是从长远看,大家还是需要探索出一条更为恰当的解决路径。”   

  钟琳介绍,江西省在数码影像产品采购中也面临相同的问题。她曾经就此事询问过当地的经销商,也曾带领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亲自到南昌市几家有名的IT卖场做过调查。   

  调查发现,某些经销商流传的“卖场价格低是因为有水货”之说并不确凿。而对于导致卖场价格低于政府采购价格的原因,卖场经销商分析如下:   

  首先,卖场主要针对个人消费群,很多顾客不需要发票,就会以较低的价格进行购买。对于需要开发票的顾客,成交价格需要提升7%~10%。   

  其次,在售后服务方面,政府采购要求相对较高。比如,卖场只承诺顾客保修1年;而政府采购要求保修3年。另外,政府采购要求送货上门,同时在7天之内可以退换货等。   

  再次,对于一些数码影像产品的附带品,如相机包、摄像机包等,提供给个人消费者的与提供给政府采购的产品也有质量、价格方面的差异。   

  然而,这样的解释和分析并不能完全得到采购机构调查人员的认同。钟琳认为,政府采购是批量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至少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特别是,即便卖场商家在分析中提到“对于需要开发票的顾客,成交价格需要提升7%~10%”。但是,提升之后的价格仍然低于政府采购价格很多。   

  江西省政府采购中心曾就数码影像产品组织过协议供货入围采购,可是供应商的配合不是很积极。目前,对于一些零星的采购,江西省主要通过询价采购,采购量大时,才采用公开招标。   

  “从长远看,实行协议供货应该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方法。”钟琳认为,“这样,采购人可以在众多的协议供应商中货比三家,在政府采购操作规则之内挑选到真正适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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