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协会关注IT采购“品牌中立”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程志娟 发布于:2006-03-30 15:39: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界三大协会--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联名向全社会发出《关于在计算机及相关产品招标、采购中不应指定特定制造商的特定产品的建议书》。该建议书的出台对于解决目前在政府采购计算机及相关产品时所亟待规范的某些问题、减少政府采购成本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具有积极的建设性意义,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于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的呼声和决心。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陈正清教授、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许金寿教授、中国计算机学会理事长李国杰院士的代表杜子德秘书长(研究员)分别阐述了此《建议书》产生的背景。
他们认为,一段时间以来,在计算机系统领域的招标和政府采购中,指定特定制造厂商的产品(包括主要部件、元器件)和私有协议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种现象与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相违背,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和公正原则,直接损害了国家和广大用户的利益,应当提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规范和杜绝。这也正是《建议书》出台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原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施雨农表示,《建议书》中提到的私有协议是指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这些专利是这家企业所独有的。写在标书中就意味着其他企业在此项指标中无法满足要求,如果这项指标还是核心技术,那么其他企业就在这次招标中失去了竞争力,也就是一种变相的指定品牌。
专家认为在IT产品采购过程中,要做到“品牌中立”,而不要形成“私有协议”的惯性思维。
业内人士分析,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促进整个信息产业的自主创新尤为重要,同时也应是IT行业所有企业要肩负的共同责任。
另外,政府采购部门相关人士了解到该《建议书》后,均表示,政府采购规模在不断上升的同时,该项事业已得到全社会的关注。2006年,将是政府采购发挥宏观调控功能、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的关键一年,在实际的采购活动中,应坚持“品牌中立”原则,营造一个和谐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武警四川森林总队被装拆改竞争性谈判公告
- 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5-WS313中洲滨海城配套学校学校视频监控等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常德广电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全景演播室灯光、视频等设施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 平山县公安局执法场所音视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江西省宏国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东乡县妇幼保健院全麻麻醉机、麻醉视频喉镜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无线电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的中标结果公告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2016年市经济信息化委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盐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 长乐市鹤上镇卫生院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