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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该怎么管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唐月伟  发布于:2005-08-10 16:16: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经过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已基本具备了一些应用的条件,可以说,未来的几年,我国电子政务即将步入一个迅速发展和应用的阶段。但是对于国家各部委和地方级政府来说,其电子政务的管理和归口更是五花八门,无法协调应用,而行政因素则成为阻碍我国电子政务体系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一大难题。

  为了让电子和政务真正实现有机结合,地方政府一级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应进行改革,合理的电子政务管理体系包括:协调小组、管理职能机构、各部门的专职机构几个组成部分。

  首先,需要一个电子政务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实际体现领导建设电子政务的意图,各级领导如果不能对管理现状具有深刻的洞察力和理解,就不能在较高的层次、开阔的视野里对管理现状开展批判性、建设性反思,就只能仅仅停留在工具层面,电子政务的潜力将无从发挥,电子政务的意义也会大打折扣。各级领导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站在实现“执政为民”宗旨的层面上,有政府管理的标准和绩效意识,并落实在具体制度中。

  其次,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应该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领导兼任的行政机构。这样责权才能与现在面临的信息资源整合,与为社会提供各类服务相对应,因其行政范围涉及一级政府的各项政务,也可以使技术与政务有效的结合。如果机构负责人不是办公厅(室)领导,那跨部门工作就只有通过协调小组来实现,但往往这是一个临时机构,因此就可能事倍功半,以至不能实施到位。

  所以,在我国电子政务的体系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的现阶段,首先要认清电子政务本质。目前对于电子政务的定义很多,但大家比较认可的提法是:电子政务中的核心是“政务”、关键在“应用”,而不是“电子”,在电子政务中,“政务”是主体、是内容、是灵魂,而“电子”是手段,是为革新和改进政务服务的。在现行体制里,如果形成一个:中央政府的管理和职能机构是枢纽,各级、各部门的办公厅(室)是整个体系中的子点的树状结构,则更适合我国电子政务整个体系化建设的进程的推进,将会大大提高“网上服务型政府”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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