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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监管收紧网贷平台转型路被堵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闫瑾 刘双霞  发布于:2017-04-10 09:04:00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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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网贷行业监管趋严,不少平台想转型做网络小贷业务。不过,这一条路被地方监管堵住。
 
  日前,黑龙江金融办下发了《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相关监管政策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当地网络小贷业务试点进行规范。黑龙江金融办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鉴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关管理实施细则尚未完善,不允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起或参股开展网络小贷业务试点的小贷公司,不允许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网络平台。
 
  事实上,网贷限额后,有不少网贷公司也开始申请网络小贷牌照。一位分析人士表示,网贷平台无法“曲线救国”。据了解,P2P网贷和网络小贷最大的区别是,网络小贷是自有资金放贷,不吸储,不吸收投资人的资金;而P2P是信息中介,进行撮合交易,对接投资人资金和借款人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2月,银监会就提示了网络小贷的风险,称在网络小贷尚未出台全国性的意见和办法之前,希望各地能够慎重批设。从监管来看,各地金融办也都在陆续出台相关监管政策。目前各地对获取网络小贷牌照的要求不一,其中上海地区对网络小贷牌照要求较为严格,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70%,主要发起人股权三年内不得转让、质押。广州地区则相对宽松,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且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等。
 
  上述分析人士认为,这次黑龙江的规定更加严格,明确指出网贷机构既不能直接开展网络小贷业务试点,也不能通过发起或参股小贷公司来开展网络小贷业务试点。该分析人士表示,从地方监管举措以及银监会表态来看,网络小贷监管有收紧趋势。中国信贷联盟理事长白澄宇此前表示,互联网小贷牌照在新的监管格局下,成为必争的“香饽饽”,而相应的小贷公司管理办法也亟待出台。

  相对于网贷平台来讲,在布局网络小贷业务时,大型互联网企业、上市公司、央企背景等则会较为畅通。黑龙江金融办在《规定》中指出,对在全国行业领先的互联网企业、境内主板上市公司、中央直属企业或省属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上述企业的控股企业发起设立网络小贷的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可达100%。开展网络小贷业务试点的小贷公司,其债权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两倍。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拿到网络小贷牌照的公司大都有上市公司背景。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在目前82家网络小贷公司中有51家拥有上市公司背景。对此,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表示,大公司凭借所积累的大量交易数据,在获得互联网小贷牌照之后,可以有针对性地给交易对手、客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将原有数据合理利用,信贷业务利息收益也较为可观,成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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