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双11”消费提示:预付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07 09:24:08  来源:新华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采用多种方式吸引消费者。湖北省工商局通过梳理以往投诉举报重点问题后发布消费提醒,“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这样的规定实际是霸王条款消费者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可留足证据来投诉
 
  据了解,“双11”网购期间,电商平台许多商家都会提前设置预付订金制度,要求消费者预付订金方可低价预购指定促销商品,而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
 
  湖北省工商局提示,以格式条款规定预付款(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坚决予以抵制。消费者应详细了解网购平台及商家的“双11”促销规定,清楚红包、优惠券等的使用方式和期限。同时,与商家充分沟通,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此外,湖北省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警惕网购虚假打折真忽悠、虚假销量刷好评、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消费陷阱。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