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保护竞争支持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沙洲 发布于:2008-07-31 09: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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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誉为“市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估计英特尔、微软这样的跨国垄断企业肯定要开始研究中国的反垄断法律了。虽然这样一个法律到目前为止还不是很成熟,但对于跨国IT企业来说,总会有泰山压顶利剑高悬的感觉的。
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反垄断法》并不针对大企业的垄断地位,当然也不特别针对由知识产权所获得的垄断地位。即使因拥有知识产权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种支配地位本身也并不违法。
实际上,每个细分市场的成熟,都是由多家企业无序竞争走向有序且垄断的过程。在这方面,美国企业市场集中程度要比中国高得多,几乎每个行业都存在垄断。美国GE公司当年提出的“数一数二”理论,实质也是追求垄断地位的战略。
早在去年10月,参与该法制订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就澄清说,《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企业的客观存在,而是反对不当的竞争行为。由此可见,中国《反垄断法》和目前欧盟、美国相关法律的原则并无不同。
推动经济发展有两个轮子,一个是产业政策,另一个是竞争政策。《反垄断法》的实施,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配套法规更加成熟,意味着中国经济进一步开放。
《反垄断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因此支持各类企业做大做强。与此相适应,《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企业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作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反垄断法的出台无疑会对国内IT产业产生很大影响。国内的芯片、操作系统企业,有可能会因此迎来一个新的发展契机。对于国内IT企业而言,他们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改善,实现跨越发展的希望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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