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是应对侵权纠纷的榜样
摩托罗拉与华为已就双方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在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摩托罗拉拟以9.75亿美元,将其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一场华为和摩托罗拉间的侵权纠纷以华为的获胜而告终。这场酣畅淋漓的胜利不仅让华为今后维权更坚定,也给我国IT企业应对国际侵权纠纷树立了榜样。
纠纷的根源要从华为和摩托罗拉的合作说起。2000年以后,摩托罗拉从华为采购了价值8.8亿美元的先进的核心网和无线接入技术。2010年7月,摩托罗拉与诺西达成协议,以12亿美元的价格、将其无线电信网络业务出售给诺西。此后,摩托罗拉以窃取商业机密为由起诉了华为。华为则在2011年1月24日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其知识产权被非法转让。
简单总结双方的诉讼纠纷就是,摩托罗拉认为华为不再拥有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华为则认为摩托罗拉的商业行为侵犯了华为的知识产权。
在和国际巨头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华为并没有示弱,而是展现出了一家企业应有的维权勇气和坚定立场。面对摩托罗拉的起诉,华为坚决应诉,并选择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华为公司应对纠纷的态度令人惊讶,足以让外国企业记住这家中国IT企业。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选择积极应对的中国IT企业其实并不多见。在IT产业,外国巨头高筑起专利城墙保护自身利益,经常利用专利侵权诉讼阻碍中国IT企业的国际化发展。面对外国巨头的诉讼,中国IT企业大多选择了回避,不得不停下拓展国际市场的步伐。
最着名的案例当属打印耗材领域的337调查和诉讼。2006年,爱普生以“337 调查”为依据起诉24 家(中国有16 家)通用墨盒企业侵犯其专利权。尽管有大量中国企业被卷入此次诉讼,但只有少数厂商有应对行动,大多数企业都选择了回避。2007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爱普生胜诉,要求所有被告停止向美进口和在美销售侵权墨盒,并禁止所有侵权墨盒进入美国市场。类似的例子还有,国内DVD厂商和互联网企业面对诉讼时的普遍妥协。
华为面对诉讼积极应对,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成功维权,让人们看到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已经具备了和国际巨头掰手腕的实力,也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国际巨头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并非是不可战胜的。
历史已经证明,面对知识产权纠纷跨国诉讼,回避只会让企业付出高昂的专利费,或是被迫放弃部分市场。以华为的坚决维权为榜样,国内企业都应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应对侵权纠纷。令人欣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勇于直面侵权纠纷。中兴通讯在受到爱立信侵权指控后就表示,正在考虑对爱立信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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