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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应顺势把握政采机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湘 樟  发布于:2011-09-27 11: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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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起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和山西8省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规定除了原有的银行担保外,试点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投标的中小企业还可选择专业担保机构进行担保。
  
  对于众多IT中小企业来说,这样的一个消息无疑是值得振奋的。从目前中小企业的处境来看,在融资难,信息化程度不高的现状下,如果能够得到政府采购的支持,从而确保资金流的稳定,实现自身的市场份额有保障,这将无疑是最有力的强心剂。
  
  所谓的“困难处境”并非空穴来风,近期,全国工商联对17个省中小企业在今年上半年的市场表现进行的调研发现,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较2008年还在持续恶化,低资源、低人工、低环境成本的时代已经结束,高生产成本时代到来,今年下半年中小企业的处境更为艰难。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哲洙认为,目前微型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薄,“工商联在调研中了解到,90%以上的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微型企业融资状态更为窘迫。”
  
  而在政府采购领域,目前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时往往存在投标、履约保证金资金压占和贷款融资难的问题。扶持中小企业不仅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更是各级政府部门一直在探索的重点工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虽然我国在《政府采购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中都明确提出,中小企业享有优先权利,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使各地落实扶持政策时存在困扰。
  
  在实践中,由于工作惯性、经济效益等因素的作用,政府采购对供应商的评标考量因素(如:价格、售后服务承诺、公司实力评估、生产能力、信誉、技术能力和设备、技术人员水平、保证金缴纳等)却成为了排挤中小企业进入的一道门坎。再比如,政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这对于政府合同的实现是有益的。但实践中,采购人都单方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自己并不对等地提供担保;而且保证金的比例太高,一般高达采购金额的2%~20%之间或数十万元,让中小企业不堪重负。
  
  而从相关部门近期的一些政策中,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某种转变,2011年7月,随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出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工作也变得更加精准。而近日财政部信用担保机制的出台也将有效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从政府采购中分蛋糕。
  
  在大环境朝着中小企业利好的局势下,对于众多IT中小企业来说,最应该做的是抓住机会,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政策的东风下,更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的技术条件和经营条件,尽快熟悉政府采购的规则,多方参与政府采购工作,努力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在这个基础上,随着政府采购行为的不断规范,做大做强,最终成为中国政府采购供应商中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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