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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协议供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0: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日照市东港区行政事业单位一次性采购单项或批量办公设备(金额15万元以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昭阳路27号

联 系 人:秦培强  许崇雷

联系电话:0633-822064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邵珠华  刘晓龙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信箱:hyharz@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协议供货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DGCG2015-146

项目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商提供日照市东港区协议供货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服务,包括入围产品的品牌、服务和价格等。本次招标共分10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部分或全部包进行投标,每个包最多只报两个品牌,且中标数不能超过五个包。

一包:台式计算机;二包:便携式计算机;三包:PC服务器;四包:复印机(包括数码复印机和速印机);五包:打印设备(包括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六包:多功能一体机;七包:数字投影仪;八包:数码照相机;九包:数码摄像机;十包:空调(包括挂机、柜机)。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在日照市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合作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固定机构,并具有良好的配送货能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内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经营资格)。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01日8:3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9: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12月01日9: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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