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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下马关镇2015年办公设备及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4: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心县下马关镇2015年办公设备及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心县下马关镇2015年办公设备及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JXY(Z)-2015-1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莎

项目联系电话:0955-889775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同心县下马关镇

联系方式:董占平 139952338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莎 0955-8897758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同心县下马关镇2015年办公设备及职工食堂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同心县下马关镇2015年办公设备及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同心县下马关镇2015年办公设备及职工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同心县下马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占平       联系电话:13995233885

3、计划编号:同财(采)20151034

4、招标编号:SJXY(Z)-2015-10-07

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zzw.gov.cn

6、招标内容:

办公设备及职工食堂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7.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原件);

7.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5、现场踏勘函(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向我公司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

7.6、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7、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文件。

注:1、以上资质证明7.1-7.6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196、7805253。报名时须将上述资质原件扫描并上传,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511月 3  日至201511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或到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邵桥巷44号)。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11月 3 日至201511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在上述时间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资料费缴纳方式:

收 款 单  位:

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29122001040043615

开 户 银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广场支行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11  24  14:00-14:30

10、开标时间:2015112414:30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12、招标代理公司: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胡莎

    电话/传真:0955-8897758

    电子邮箱:317835014@qq.com

13、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时间:2015  11   2317:00

    账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3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现场踏勘函(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并向我公司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6、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7、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或到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邵桥巷44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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