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公安局2015年业务装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沁阳市公安局2015年业务装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沁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沁阳市公安局2015年业务装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2015】第15号
二、项目名称:沁阳市公安局2015年业务装备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台式电脑:200台
打印机:200台
照相机:50台
摄像机:50台
传真机:2台
碎纸机:50台
投影设备:2套
会议屏蔽装备:1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台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投影设备)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7、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5、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是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简单装订。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靳女士
2、电话:0391-5281131
3、传真:0391-5281130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沁阳市公安局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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