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ZFCG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36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35189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办公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到货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售后服务要求。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书;5、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6、企业简介;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付款方式要求: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0%,剩余10%项目款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邮编:053000)。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993381 耿延峰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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