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双辽市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l-201500018
1、招标条件
双辽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双辽市检察院 的委托,对双辽市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 双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以采购项目编号: 2015-007 批准,项目业主为双辽市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成交供货商。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双辽市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3)采购范围:电脑、打印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地点:双辽市检察院指定地点。
(5)拦标价: 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企业具有良好信誉,有突出业绩,经营范围具有系统集成,网络布线,电子产品等。
3.3所购产品需有厂家授权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6月30日-2015年7 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无犯罪证明(由双辽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必须在有效期内,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吉林省双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森工宾馆二楼半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06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辽市公检察院
联系人: 陈再新
招标代理机构: 双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双辽市财政局5楼
联系人:宋凯玲
联系电话: 0434-72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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