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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采购中心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9-13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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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采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6HYZX09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群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开发区天泽大路2777号

联系方式:王永平:0431-808313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群:0431-89618211-803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

2包名称、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1:办公电脑等采购(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 1批)

包2:照、摄像等器材采购(照相机、摄像机等 1批)

包2:演出设备采购(音箱、音箱处理器、麦克风等 1批);

包4:桌椅采购(桌、椅、几、书架等 1批);

包5:移动拒马和翻板式阻车路障等采购(1批)

3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地点: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

5供货期:包1、包2、包3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包4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包5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7招标控制价:包1:92.4万元、包2:77.5万元、包3:38.5万元、包4:18.58万元、包5:76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货物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2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包1、包2、包4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2.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3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HYZX09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后勤部采购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办公设备采购;

2.2包名称、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1:办公电脑等采购(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 1批)

包2:照、摄像等器材采购(照相机、摄像机等 1批)

包2:演出设备采购(音箱、音箱处理器、麦克风等 1批);

包4:桌椅采购(桌、椅、几、书架等 1批);

包5:移动拒马和翻板式阻车路障等采购(1批)

2.3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武警吉林省总队机关;

2.5供货期:包1、包2、包3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包4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包5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2.7招标控制价:包1:92.4万元、包2:77.5万元、包3:38.5万元、包4:18.58万元、包5: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货物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2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3包1、包2、包4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

3.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开户许可证;

(5)包1、包2、包4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取得制造厂商的书面授权书;

(6)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1010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净月开发区天泽大路2777号

联 系 人:王永平

联系电话:0431-8083133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李群

电        话:0431-89618211-8033

 

2016年9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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