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区局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区局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NTTCG2016054
2、招标内容: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区局办公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台式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50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 | 笔记本电脑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20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3 | 数码相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8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4 | 数码摄像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7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5 | 一体式打印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20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6 | 激光打印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0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7 | 针式打印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0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8 | 摄像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9 | 电池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0 | 充电器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1 | 背带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条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2 | 读卡器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3 | 高速卡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4 | 摄像机包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5 | 脚架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6 | 话筒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支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7 | 照相机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台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8 | 照相机镜头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9 | 闪光灯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0 | 相机包 |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个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本包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必须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除外)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查询的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起始日前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个体工商户除外)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参加的除外)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4、采购预算:501673.04元,资金来源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沧江北路)
7、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本项目报名不接受邮购,仅接受现场报名,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8、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16:00分之前(投标单位汇款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将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清晰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198827048@qq.com)。
(2)金额:5000.00 大写:伍仟元整。
(3)形式: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 户 名: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临沧市临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5700010533782012
联系人:鲁女士 电 话:0883-21315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⑦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一天下午四点钟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账户转入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专户,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等内容。
(6)投标保证金的退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供应商原交纳账户;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达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后方可办理退取手续(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退取保证金时需出具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退取保证金的收据,由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取手续(可开标结束后留下收据由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工作人员代办理保证金退取手续)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6年3月3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及《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14、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李国润
联系电话:13988316760 座机2139566
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临沧第二分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2楼)
联 系 人:张云辉
联系电话:18587057296
电子邮件:2500298790@qq.com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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