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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办案单位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16 15: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揭阳市公安局的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办案单位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JGY15-GK1114-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办案单位购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67460元。

四、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7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七、现场踏勘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安排。

八、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退回):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国或地税);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己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至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五)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

(八)企业法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原件)。

以上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七楼)。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7日0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七楼)。  

十三、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揭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663-8234391。

(二)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业务咨询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663-8071671。      

办事大厅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071313。

保证金处理联系电话:0663-8071312。 

户 名: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账 号:44001790105053003547。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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