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委托,就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荥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5】101号
二、招标项目规模:一标段:电脑198台、打印机90台(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办公桌约200张、办公椅约500把等办公家具(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许可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经营商需具有生产商的唯一授权书);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 月 16日至2015年1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荥阳市京城南路09号五楼)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商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另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套。2、另带申请书及第1项全部资料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招标文件出售事宜: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11月 25日至2015年 11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荥阳市京城南路09号五楼)。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孙 伟 电话:0371-64617859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83806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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