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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小微企业逐鹿政采仍有难题待解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瞻  发布于:2012-05-22 10:35: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年来,政府采购市场对于IT中小企业的支持,逐步从“嘘寒问暖”走向“雪中送炭”

近年来,政府采购市场对于IT中小企业的支持,逐步从“嘘寒问暖”走向“雪中送炭”

  “如投标人属小型、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是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价格参与评审。”

  “作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其中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这样两条短短几十字的描述,分别出现在近期开标的2012年第一期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和中直机关2012年5月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对于IT中小企业的支持,逐步从“嘘寒问暖”走向“雪中送炭”。套用一句业内流传甚久的话,号称“久旱”的IT中小企业终于迎来政采的“甘霖”,不过这份沉甸甸的大礼虽然已经送出,却还在路上。

  小微企业获定单“有法可依”

  对于政府采购领域众多IT中小企业来说,2012年无疑是值得期待的年份。年初,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明确,今后将通过在政府采购中确定一定的比例,以招标方式,保证中小企业获得政府订单。

  近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度出台,其中指出:政府采购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

  明确到具体的份额比例,明确到具体的评审分值,政采市场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前所未有。一家多年参与政采项目投标的企业负责人认为:“以前经常有政策说要扶持中小企业,但效果并不明显。IT市场本来就是人才和资金高投入、高风险的领域,中小IT企业虽然往往在技术创新、本地化服务等方面有一定优势,但品牌知名度低、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无形之中也增加了企业开拓市场的难度。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专门给中小企业划出了预算,为中小规模的IT企业在市场层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权责模糊 联合体投标受掣肘

  相关政策进一步强调了通过明确具体份额确保小微企业获得政采订单,同时也在其后的办法中着重提及了鼓励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和分包。《暂行办法》指出中小企业通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是中小企业成长的主要渠道。《暂行办法》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不过在这一点上,包括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和IT小微企业在内都面临不小的困惑。以常见的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为例,这类项目时常出现几个小微型企业联合体投标和负责大品牌整体销售的代理商进行竞争。一般的情况是联合体投标价格往往会偏低,不过最终的中标结果却很少属于小微企业一方。

  谈到个中缘由,一位采购人代表认为:“大多数IT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高、质量要求也高,为了确保采购质量,降低差错出现概率,我们对投标商的资质很看重。”另一位采购人代表也表示:“联合体中标后,对于采购单位来讲,在具体履约职责上难以操作。非联合体中标,无论今后发生什么问题,采购人只需找一个负责单位,而联合体之间很容易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给采购人监督中标商履约造成了困难,因此采购人单位普遍倾向于中标非联合体。”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小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就必须事先签订联合投标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但由于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对于联合体投标相关研究很少,以至于许多联合投标协议的内容不严谨、格式不规范,对联合体内部供应商之间的权责缺乏有效管理。

  业绩门槛高 小微企业知音难觅

  “原厂商业界信誉一般的,酌情打2分;信誉较好的,酌情打2~3分;信誉好的,酌情打3~4分。2011年本系统该类产品销售业绩排在最后三名或没有销售业绩的,酌情打0~0.5分;中间名次的,酌情打0.5~1分、前三名的,酌情打1~2分。提供2010年以来该类产品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案例,1个案例得1分,最多得4分……”

  这是政采领域IT项目非常常见的一种评分方法。依据这样的评分方法,对于之前没有参与或者很少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IT中小企业来说,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分值一下就能拉开七、八分,按照常见的40%的价格分比重来算,6%~10%的价格扣除带来的优势立刻就会显得苍白无力。

  “对于新参加政采市场的企业来说,我们理解政府用户求稳的心态,也理解其对于大品牌、对于大中型企业产品的使用习惯及长期建立的信任,但是,作为小微企业来说,我们同样也需要这样的信任,如果政府采购市场一味地强调企业的品牌、规模以及销售业绩的突出作用,那么长此以往就难有新面孔加入进来,这样不仅不利于IT小微企业的发展,更不利于政府采购本身的发展。”国内一家打印机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归根到底还是信任问题。” 国防科工局机关服务局行政处处长韩勇军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IT小微企业无论在履约能力还是诚信建设上均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发展过程中必然面对的问题,但是政府采购市场不能只看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不完善的一面,而应该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民族企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另有采购人代表介绍,很多时候,IT小微企业作为政府采购中力量弱小方,他们中标之后往往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根本不亚于大企业。他认为不妨给小微企业多一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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