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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计算机协议供货预装办公软件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刘 欢  发布于:2012-03-12 10:34: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某品牌电脑出厂前已预装的OEM版办公软件(此图仅为示例)。

    IT协议供货涉及的产品种类众多,但各种软硬件产品在招评标环节往往泾渭分明。石家庄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IT协议供货却打破了这种软硬件相对独立招标的传统,把软件和硬件打包进行了招标。

    据该采购项目招标负责人段晓雯介绍,采购代理机构应采购人要求对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打包招标,有效提高了采购人采购IT产品的效率,使采购和应用衔接得更紧密。

    计算机和Office打包招标

    招标文件显示,石家庄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季度协议供货的招标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服务器等采购量较大的IT产品。从招标各包的名称看,协议供货的招标范围似乎并不包含软件,但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计算机两包却内有乾坤。

    以往的IT协议供货采购实践中,往往对计算机产品仅要求供应商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该协议供货项目则在此基础上要求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计算机预装正版Office办公软件。

    据负责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段晓雯介绍,在政府办公应用环境下,计算机硬件应用离不开办公软件的支持,没有办公软件,计算机根本无法满足应用需求。以往采购人要先完成计算机硬件采购,然后再按照采购硬件的数量采购等量的办公软件,才能满足办公应用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计算机硬件和办公软件其实是一对一的关系,具备了打包在一起的基础。

    为了提高采购人完成IT采购的速度,采购代理机构创新性地采用了计算机和Office打包招标的做法。

    段晓雯说:“采购人既要购买硬件又要购买配套的办公软件,单独购买软硬件反而不如打包购买更能节省采购成本。所以,我们在协议供货项目中要求,计算机供应商在对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计算机两包投标时,所投产品必须预装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并对Office办公软件的售后服务负责。供应商对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投标时只需要投预装办公软件后的总价,而不需要对软硬件分开报价。这样有利于实现软硬件采购整体节支。”

    设置经销商数量下限 促竞争

    为确保货物和服务提供的延续性,协议供货项目都会要求投标供应商为设备生产厂商或具有厂商授权的经销商,然后设置经销商的最低数量。这样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同品牌产品的经销商数量,但却很难避免厂商控制销售渠道从而抬高销售价格。

    为了尽量降低厂商控制渠道价格的可能性,此次协议供货不仅对同品牌产品的经销商数量提出了要求,还规定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经销商数量不足,同品牌的其他经销商可以申请加入协议供货。

    据段晓雯介绍,此次协议供货规定,受厂家委托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代表其进行投标,如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经销商不足8家,同品牌的其他经销商可以申请参与协议供货,若无正当理由投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有同类产品、同品牌的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诉投标供应商阻碍其他厂商参加协议供货的,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协议供货资格。”

    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减少供应商操控渠道价格的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尽量确保经销商达到一定数量。

    段晓雯介绍说:“供应商投标时也许会有意或者无意地排除部分同品牌的产品销售商,使其失去了供货资格。如果经销商数量过少,厂商控制渠道销售价格就很容易,也不利于同品牌经销商之间充分竞争。所以协议供货规定,如果经销商数量少于8家,具备投标资格的其他经销商可以申请加入到协议供货经销商队伍当中。”

    供应商诚信纳入资质审核范畴

    政府采购市场鼓励优秀供应商参与投标,并有一系列措施惩罚违规供应商。为了确保投标供应商的诚信水平,提升协议供货招标效果,此次协议供货将供应商诚信水平纳入了资质审核范畴。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到石家庄市企业诚信主管部门进行诚信备案,然后在投标时上报供应商诚信信息。

    据段晓雯介绍,供应商要获得投标所需的企业诚信档案,必须先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石家庄市诚信管理中心征信处办理相关开通手续。在查验相关证件后,企业即可通过诚信档案编号登录诚信管理系统,填报近三年的资质、纳税、年检等相关信息,主管部门对上述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准。如果企业对重要信息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作为企业重大失信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在企业证照年检和政府招投标中予以限制。

    供应商参与此次协议供货投标时,必须提交企业诚信系统的各项网页表单并加盖公章。在诚信考核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未按要求填报诚信信息或存在失信行为,该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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