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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不适用软件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 瞻  发布于:2012-02-28 10:52: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软件采购由于缺乏非常明确的考量标准,在一些政府采购项目中时常出现价格差异巨大,评标专家难以把握的现象。另外,由于政府采购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的规定,更让采购方想要选择一家“品牌度高,看起来更可信的企业”的想法不易实现,常常会有无所适从的感觉。
  
  据了解,目前办公软件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动辄差距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投标价格时常出现,一味地取最低报价的企业中标,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
  
  令人瞠目的“最低价”
  
  某市的一个软件采购项目曾引起业内很大的关注,该项目政府采购公告显示,国内某软件企业A公司以平均价1.75元每套的价格中标57套办公软件,创下了国产软件在政府采购中的最低价。很快,这一做法引起了同行的争议。
  
  随后,参与此次项目投标的另一家国产软件企业公开对外表示,A公司此举扰乱了国产软件市场,他们将起诉A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显示,A公司并未参与此前的软件测试,直接在最后竞标中喊出了总价100元的最低价,令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瞠目。
  
  成亦“最低价”败亦“最低价”
  
  “政府采购软件最低价中标对于降低成本是有好处的,但也带来了市场无序和非理性的竞争,对整个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不久前,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文京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对政府采购软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了上述评论。
  
  王文京认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以来,很好地促进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但现行的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政府采购软件以最低价中标的规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某些重大政府系统招标项目曾经出现过1分钱、1元钱、1万元价格投标的现象。他们分析认为:“有的厂商以极低价投标是为了先进入市场,今后慢慢收钱;有的是因为有其他政府基金的补贴,用政府基金来压价竞标;有的是为了生存,被迫降价。这些都会带来市场的非理性竞争,不仅不利于政府系统的正常建设和可靠运行,而且会极大危害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此前,软件企业曾在两会期间,希望修改“最低价中标”这一处,哪怕把“最”字去掉都行。
  
  用“后评估”抑制“最低价”
  
  到底应如何看待软件采购项目的最低价中标呢?有专家介绍,一味地追求最低价容易导致几个方面的弊端:
  
  首先,受到冲击的是项目本身的质量。中标人既然以最低价中标拿到了该项目,又不担心亏本,必然想尽办法降低成本,如不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对于技术水平不高的软件企业来说,只能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其次,一味强调最低价也容易扰乱市场竞争,最低报价扭曲了软件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并诱导同行恶性竞争。
  
  最后,不利于项目的整体管理,一旦出现问题,中标方就千方百计向外界推卸责任,导致纠纷,增加了管理成本,给采购单位带来困难。
  
  因此专家建议,在软件采购项目中,除了追求价格之外,还应该确保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针对项目设立好合理严谨的准入门槛,这其中应该包括企业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采购流程管理、技术管理、供货体系等诸多方面,让那些滥竽充数的企业当不成“南郭先生”;其次,不妨设立技术标和价格标。在评审中加以区别。如果这个项目比较新,那么技术标的比例就比较高,重点关注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工程保障能力。反之对成熟项目就着重关注价格标,看价格控制能力,然后综合打分。
  
  另外,专家还建议建立完善的项目后评估体系。目前,我国的“后评估”不具备强制力,后评估项目非常少,业主和承包商都不愿意做后评估。同时,由于后评估的费用往往是由被评估方出,评估结果是否真实有效,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因此,由政府监管部门介入,费用预先从工程造价中扣除,强化项目的后评估,是保证最低价中标能够发挥作用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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