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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超市” 管好了才能省时省钱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 瞻  发布于:2010-11-04 11:31: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我国目前政府采购采用的“网上超市”操作模式大多数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出的招标规格进行网上电子招标,中标结果经公示后提交管理部门,预算单位在“电子集市”平台上与供应商通过议价、反拍、团购等活动,引入竞价机制,为降低采购成本创造条件。

  然而,在看到高效、便捷以及降低成本的良好效果的同时,也有一些新的问题不时出现,这就给探索者带来了考验,要求政府采购工作者考虑更加全面,思路更加开阔严谨,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有效管理能力。

  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招标时间

  年底和寒暑假期间计算机等IT产品普遍存在价格上涨的现象,消费市场对计算机等IT产品的需求出现爆发性增长,导致此期间价格上涨。在此时招标,生产厂商根据市场销售兴旺的情况,不会提供很优惠的价格。

  另外一个影响因素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该目录的更新时间理论上是在每年的1月和7月,但实际更新时间往往为3月和8月下旬。这也让集采机构不得不到第二年的3月对强制节能产品进行再次招标。

  根据产品更新确定招标频率

  由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产品更新较快,半年一招有时不能满足预算单位的需求,供应商往往也会提出调换型号的要求。经过这样的招标后原则上不能调换型号。因为,调换型号必须审核3C、节能、环保等认证证书、目录以及配置和价格,专业性较强。

  市场的快速变化引发出这样的问题:原来是专家评委评出的中标结果,监管部门是否有权修改?是否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这些问题涉及政府采购的监管能力和权限。

  有些地方采用了这样的方法:每年的3~4月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传真机、空调器进行招标(这7种产品列入节能目录)。每年的7~8月对路由器进行第二次招标(实际上,路由器的产品更新、价格变动和总采购量不大,可以考虑一年一招)。每年的9~10月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投影机、传真机进行第二次招标。对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在每年的7~8月增加一次招标,以适应市场情况变化。

  对于招标时间和次数的选定,不必硬性规定年底完成和固有次数,而应根据市场情况、政策发布及品种特点等客观情况,合理安排,适当调整,才能事半功倍,取得较好效果。

  集采机构执行管理更有效

  纵观我国目前的“网上超市”的发展模式,有两个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一个是采购单位节省资金的原动力问题,从本质上说,节约财政资金肯定是好事,但是在我国的部分地区,以往预算节约下来的钱交由采购单位自己处理,采购单位对此积极性很高,因为可以用省下来的钱去购置更多的设备,而现在部分地区则实行节约资金要返还国家,因此,采购单位对于采购结果就不会像以往那么认真,也许更愿意买一些好的,不会去精打细算地对照自身的使用需求。

  对于网上超市的监督管理也非常重要。从理论上来说,财政部门具有相应职能,但财政部门未必有那么大的精力和人力去监管每一次交易。由于集采机构的工作比较贴近市场,长期的市场监管经验也能够让其对于整个平台所呈现的价格、品牌、服务等有一个合理的监测和控制,真正实现网上超市高效便捷和节约资金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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