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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电子商城采购结果公布,触犯这些底线资格或被中止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谢鸣鸣  发布于:2020-09-25 18: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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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发布《中直机关2020-2022年电子商城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据了解,本次采购不分包,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采购一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软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复印机、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纸、打印用通用耗材、空调机、电气设备、摄影摄像、计算机配件、外设产品、传真机、办公用品、箱包和公务用生活用品共22种产品。
 
  据悉,此次供应商所投各品目优惠率均不得低于2%且供应商官网如提供免费赠品,电子商城中也应提供相同的免费赠品。采购中心将对优惠情况进行检查,如果不按要求推送优惠,将作为违约行为,暂停全部产品交易。
 
  此次采购不设淘汰率。评审委员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与完整性进行评审,共有151家供应商入围。上海晨光、得力、珠海纳思达等政采常客均在列。

《中直机关2020-2022年电子商城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入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有可能会面临中止协议或取消资格的处罚。
 
  1、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采购中心签订本框架协议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未按产品品目分类对接产品,导致系统按品目检索混乱的;未对停产、库存无货产品及时下架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类别的产品无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到期后,未及时下架的;不配合采购中心对主流市场在售及价格情况进行检查的;无产品在售的;对接的产品存在进口产品的。采购中心将暂停其全部产品销售一个月,入围供应商进行整改:入围供应商三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中心将暂停或终止协议。
 
  3、在项目执行期限第一年内供应商未发生实际成交的,采购中心与该供应商终止协议。
 
  4、供应商必须设立总协调人,总协调人变更未在系统中及时修改,采购中心或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到的,暂停其全部产品销售。
 
  另外,在此次采购项目中对供应商的服务要求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在产品服务方面:
 
  1、质保期要求与产品出厂质保服务一致。
 
  2、供应商须具有完善的物流管理体系,提供完整的物流体系方案。送货时须配备移动POS机,且承诺在配送货物时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3、从采购人订单生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送达。
 
  4、安装、调试服务必须有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在售后服务方面:
 
  (1)各预算单位享有电商官网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
 
  (2)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须承诺有专门的团队负责,设置专人及服务电话。
 
  (3)当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时,须在服务承诺及协议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供应商须承担连带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在结算管理方面:
 
  (1)提供纸质或电子发票。
 
  (2)提供可接受的采购人支付方式,包括转账、货到付款(个人公务卡支付)两种支付方式。
 
  在商品管理方面:
 
  (1)网上商城的所有商品做到与其官网及时同步更新。
 
  (2)所有商品价格严格按照承诺的优惠率执行。
 
  最后,确定入围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入围,采购中心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是对此次公告内容有质疑或是问题,可以联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贾宁,联系方式:010-82273267或电话:010-8227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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