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技术指标成“排他性”条款
8点55分,距离开标只有5分钟了,可是招标现场还是冷冷清清的,只有一家公司的代表孤独地坐在位子上,5分钟后如果还没有其他投标人出现,这次投标就会因为不足有效的三家而废标。
“难道我职业生涯的第一个项目就要废标?为什么供应商都不愿意参与这个大项目?”招标负责人小徐十分沮丧,他是上个月才来到这家机电招标公司的,这是他接手的第一个项目,为某医学研究所采购一批实验设备,总标的达到780万元,对绝大部分厂商而言应该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一个项目,小徐满以为会门庭若市,没想到只有一家企业参与。
他下意识地点击了一下招标文件,又通读了一遍,试图找出其中的不合理的排他性条款。这自然是徒劳的,早在拿到招标文件之时他曾经用了一整天时间仔细揣摩,发现文件做得相当规范,除了技术数据外,没有任何违规要求。
9点钟到了,小徐沮丧地宣布这次招标因为投标人不足三家而以废标告终,然后向评标专家们道歉,因为让他们白跑一趟。
事后,其中一个评标专家孙教授告诉他这次招标失败的原因,原来这套设备有一个核心部件是一个内窥镜的镜头,技术要求窥镜的直径为50微米,大约是一根头发直径的一半,要把镜片做得这么小又有足够的精度,全世界只有6家企业有这个实力,而在国内有业务的就更少了,所以这几年这家研究所的采购设备一直被今天来投标的这家企业垄断着。
小徐这才恍然大悟,“50微米”这个数据对于非理工科出身他而言没有什么特别意义,也并非明显的排他性条款,但是对大部分潜在的竞争者而言,这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技术门槛。
在很多招标项目中,技术要求也可能会成为排他性条款,少数采购人凭借自己对行业现状和市场情况的要求故意提高对标的物的技术要求,结果只有自己中意的企业才有资格参与竞争,而采购机构往往无法确认这个技术要求究竟是工作所需还是故意为之,只能按照要求采购,使得充分竞争变成了泡影。
面对这样的情况,应当充分考察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扩大竞争,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在很多项目中,技术上并不需要一味追求“高、精、尖”,而应在满足使用需求的情况下,充分扩大竞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供应商来参与,也能获得更低的投标报价。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政府采购是超级计算机的大客户
下一篇:别让采购人变成“提款机”
-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校园网络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数据网络安全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 工业PON等网络技术在制造型企业的示范应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册亨县123个行政村村级公共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建设)采购采购公告
- 桐梓县教育系统光纤网络租赁服务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 天长市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路口网络租赁(GGZC2020-G3-00319-CQXH)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人民广场办公区无线办公网络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基础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局)网络租赁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