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价格不再是IT协议供货惟一评判标准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 瞻  发布于:2012-05-28 15: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每年5月份,都是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一年一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集中期,特别是针对办公设备类的协议采购项目,更是这个领域内的各方当事人最为关注的事情。
  
  近期,北京、安徽、江苏等省市先后开展新一轮IT产品协议供货的招标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协议供货最受关注的价格问题仍是热度不减,尤其对于电子信息类产品,技术更新快,同一配置的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相差较大,这也给价格控制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不过,随着近年来IT协议供货采购的不断深入,无论是业内对于价格本身的看法,还是对于协议采购项目价格控制的机制都已经逐步走向有效和成熟。
  
  价格不是惟一评判标准
  
  和往年相比,无论是采购单位还是投标企业今年对于IT产品协议供货项目的关注显得更为成熟和理智。采购单位对于价格投注的目光少了,更多的是想了解新增的采购类别以及总体的服务方案;企业则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产品入围。对于价格的控制,有企业投标代表表示,目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购部门对于价格已经有了比较规范的程序控制,企业一般都会按照规定及时申报调整。
  
  而这种关注点的变化也得到了业内的认同。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认为,长期以来,外界对价格的“执著”和“误读”一度影响了公众对政府采购的印象。他认为,政府采购的价值取向是“物有所值”和“高性价比”,并不是简单地追求价格最低。对于政府采购来说,规范透明的采购程序、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和专业的服务保障体系以及政策功能的发挥更有价值。
  
  价格控制手段见成效
  
  虽然业界对于协议供货的价格问题目前已经有了更全面的看法,但是对价格进行有效管理也是政府采购从业者不可绕开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这也要求这个行业内的从业人员互相借鉴经验,取长补短,真正形成有效的价格监管机制。
  
  近期,浙江省针对协议供货价格虚高情况进行的一次处罚让业内颇为震动。今年3月,浙江省财政厅会同该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的价格抽样调查主要集中于2011年12月~2012年1月间,政采部门委托第三方市场价格调查机构对浙江省部分协议供货产品价格进行了全面周密的抽样调查和评估。
  
  调查对象为浙江省于2011年6~8月招标入围的共5大类266款电子类协议供货产品,占入围产品总数的50%。调查以市场行业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为基础,经与北京中关村等电子产品市场实际销售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机型的市场成交价格作比对(市场上没有同型号、同配置机型的,按照相近机型配件价格调整后进行比较),其中有82款产品协议价明显高于市场可比价格,占产品抽查产品数的30.8%。
  
  随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价格虚高的几款笔记本电脑厂商进行了处罚,分别扣除诚信得分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此举在业内广受认可,也是政府采购对于协议供货价格监管逐步走向实效的重要体现。
  
  价格逐步实现“同等可比”
  
  除了价格监控机制逐步成熟之外,政府采购部门对于IT产品协议供货价格监管的方法也越来越科学。
  
  针对价格监控问题,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助理宋杰介绍,缺乏可比性一直是IT产品协议供货价格监管比较难的问题,投标产品如果在市场上买不到,或者配置与型号不一样,那么价格监控就缺乏说服力。因此,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该省IT产品协议供货项目中,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前市场主流商用机型和标准配置,确保产品之间是“同等可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的“专用机型”、“特配机型”参加投标。这样,在市场上出售的主流机型的价格、配置以及服务等和政府采购市场就可完全对接,价格监控成为确保协议供货高效率、高性价比的最有效手段。
  
  另外,中直机关集中采购中心的做法也颇有借鉴意义,他们要求投标企业对售后维护及服务单独进行报价。中直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就投标企业的价格透明度来说,可以把服务从硬件销售中剥离,产品是产品,服务是服务,这样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报价就可以与市场接轨,价格的可比性就会进一步增强,价格的高与低自然更加明朗。
  
  对于价格问题,也有不少从业人员有自己的看法,成交价格并不是越低就越好。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高正清认为,对于价格的控制管理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渐进的过程,需要建设性的意见和整个行业的协调持续发展。
  
  同时他认为,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水平应该兼顾各方利益,应树立“双赢”的观念,不能强调越低越好。否则,将会给不开发票、水货、非正常渠道、恶性竞争、倾销等不规范行为提供机会和市场。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