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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公示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王 莉  发布于:2014-06-30 12:5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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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财政部和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分别对第十四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进行公示。

 
  对于IT供应商来说,取得节能环保认证是意味着入围清单?清单内产品是否一定会获得加分?采购过程中恰逢清单调整期又该如何处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台式机参数强制执行

 
  根据第十三期环保清单所述,从第十四期环保清单开始,"台式计算机产品制造商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信息系统'核对填写本企业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能参数,并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该参数将作为本期清单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性能参数附件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这意味着,在第十四期环保清单正式发布后,台式计算机产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不仅要在第十六期节能清单上,还必须在第十四期环保清单上。

 
  对比前几期清单,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都在逐步细化并加强对于台式计算机入围政府采购的要求。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一变化与台式计算机产品技术较为成熟,且市场中存在大量可竞争的品牌和产品有关。未来,随着相关品目的技术进步,或将有更多产品须以提交产品性能参数形式参与考评。

 
  取得认证不等于入围清单

 
  对于清单所涉及品目来说,企业产品在获得国家相关认证后,是否就意味着拿到政府采购的入场券?事情并不那么简单。业内专家指出,在取得环保认证或节能认证后,产品最终入围政府采购的环保清单和节能清单还需要面临两关的考验。

 
  首先,相关产品在取得认证后,需主动将产品相关信息报环保部或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核。在顺利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后方可通过审核关。

 
  其次,完成审核的产品需要经历公示环节,方可正式入围清单。若在公示环节出现异议,须通过复审环节确定是否能够最终入围。

 
  两关考核通过,相关产品才能成功入围对应的政府采购清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通过了相关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并不等于都能入围清单。一方面,对于清单内产品来说,需经过相关机构的差额审核才能进入公示环节,同期认证产品并非都能通过审核;另一方面,若认证后的产品没能赶上最近一期清单公示期,则须待下一批次审核开始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争入围。

 
  "强制"不加分 "优先"加分

 
  作为《政府采购法》的一项规定,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时发挥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功能。在清单具体落实过程中,通常存在两种情况。

 
  对于强制执行的节能清单来说,涉及到相关品目采购时,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产品须为节能清单内产品;否则,该产品不得最终入围。所以,对于节能清单所涉及产品来说,通常不会加分。

 
  对于执行优先采购的环保清单来说,则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加分。以近期安徽省首次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为例,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台式机产品若列入环保清单可获得2分;激光打印机产品若在环保清单内每一品目得0.7分,最多得2分。这对于总分为50分的技术分项目来说,意义重大。

 
  当某一品目同时在环保和节能清单内,节能清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产品是否能够入围,而环保清单则影响入围产品能否中标。

 
  明确清单调整期招标规则

 
  如果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刚好碰上环保清单、节能清单调整,应当如何操作呢?业内专家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可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但并未组织招标前,面临清单正式公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评审专家按照前一期清单进行评审。

 
  二是若距离开标日期时间充裕,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发布澄清公告,要求供应商参照新一期清单参与投标,并要求评审专家参照新一期清单进行评审。

 
  "两种模式都在《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允许范围内。"该专家提醒,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碰到清单调整情况将如何处理。因此,供应商在参与相关项目应认真理解相关条款,避免损失。

 
  原标题:台式机性能参数作为附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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