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10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项目投资:约317.6万元
3、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限:第一、二、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公告公示日期:
四、发布媒体:该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
评审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评审小组组长:杨建
评审小组成员:杨建、吴育民、梁强、刘捷、张军
监督人:李新胜
见证人:李胜
六、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中标人:郑州华路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924898 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5号11层1101号
第二标段中标人:河南盈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639100 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道南、花园路东黄家庵路16号金印商务金竹H座
第三标段中标人:郑州四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66000 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2号楼15层1502房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23806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22117897 15837824444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附件:招标文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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