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管理软件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管理软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及管理软件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28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65、147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数据采集工作站,警翼WS03,30台,24000元/台;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管理软件,国迈V1.0,35套,5000元/套。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1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5年9月10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郑州华商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895000.00元,地址为:郑州市文化路82号附2号数码银座C座。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国良、滑洪涛、李东平、刘庆新、郭军峰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西
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 0379-63629995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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