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检验云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 X037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检验云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检验云系统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电子数据检验云系统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5月29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6月26日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魏垠、刘华、王同合、刘建华、支敏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北京瑞源文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2号楼10层1001
中标金额:2860000元人民币;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实验室检验分析系统 | 瑞源LAB | 1 | 105000 |
2 | 分布式运算管理系统 | 瑞源DPE | 1 | 88000 |
3 | 分布式运算处理引擎 | 瑞源DPE | 1 | 48000 |
4 | 数据库服务系统 | 瑞源YL-DB | 1 | 115000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371- 67150666
联系地址:郑州金水东路博学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广夙
联系方式:0371-65945493 传真电话:0371-65950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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