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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晋安区医院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受陈主任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晋安区医院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医院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Y-G-2015-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303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陈主任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联系方式:159802823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0591-873230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货物名称

用途

简要技术指标

数量

采购

单位

联系

方式

地址

1

一体化医院信息系统

  1. 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

  2、临床路径系统

  3、合理用药监测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1套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陈主任15980282383

 

晋安区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各合同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地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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