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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蓉花山镇超速抓拍及天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1: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蓉花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超速抓拍及天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KCG2015-1012
 二、招标内容:
超速抓拍系统 1套、天网监控系统 1套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本次采购的液晶显示器、管理工作站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采购预算:5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一体化卡口抓拍单元、高清镜头、LED补光灯、闪光灯、卡口专用雷达、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红外枪式摄像机、红外球形摄像机、NVR硬盘录像机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5年11月4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26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2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十、招 标 人:庄河市蓉花山镇人民政府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昊         电 话:0411-82285786-804
    真:0411-82285786-806(自动)电子邮箱:dlzkxm@163.com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南沙街支行   28566809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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