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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示范服务区场区监控及信息服务系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4:33: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示范服务区场区监控及信息服务系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498B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吕南航    电话:0311-666207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 李倩         电话:0311-66635036

开标联系人: 张娇              电话: 0311-66635085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采购内容:示范服务区场区监控及信息服务系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本项目53302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该资质证书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8:30-9:00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9:00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开标室二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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