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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系统(声像监控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0: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海丰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系统(声像监控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JCG201510G1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系统(声像监控部分)

三、采购预算:¥963498.85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是经营销售本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登记证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企业资质,且须有一方(如是联合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是联合体,应同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详见附表)。

4.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和其相关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应在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5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亲临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四栋东梯201号)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原件及人员经鉴证劳动合同、社保和身份证原件备查,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符合资格要求并已登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采购人:海丰县公安局

电话:0660-6225138                            联系人:黄先生

传真:0660-6865280                            电话:0660-6622423

地址: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传真:0660-6622423

邮政编码:516400                              地址: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丰广富支行            邮政编码:516400

户名: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1737 1500 5250 0017

 

 附:1、委托代理协议

     2、公开招标文件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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