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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2015年度治安监控建设及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16 22: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的委托,对其2015年度治安监控建设及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5-SB803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项目名称

点位数量

枪机

球机

卡口

预算金额

备注

治安视频监控更新

80

126

16

*

158万元

含5年线路租用、运行维保及光纤租赁维护。

治安视频监控建设

156

167

46

18

312万元

含5年线路租用、运行维保及光纤租赁维护。

视频共享平台建设及维护

1

*

*

*

100万元

含运维平台及机房改造。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在金华市区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并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3)具有宽带网络运营能力或与金华市公安局签有治安监控运营协议;

4)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拟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须针对相应标段分别提供一份报名资料及资质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10162015115 (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5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11609:30 时截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

七、开标时间:201511609:30时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4室。

九、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115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请在交款单的用途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标段序号(SB803-X)。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宽带网络运营证明文件或公安治安监控运营协议书复印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本次采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 82090568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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