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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二路闯红灯拍照及道路电视监控系统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10: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二路闯红灯拍照及道路电视监控系统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5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20号

联系方式:0546-7175679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6

六、项目编号:DYZCZ2015-114#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二路闯红灯拍照及道路电视监控系统。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90万元人民币。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标准。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标准并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六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效杰 陈红梅

联系电话:0546-6098176

 

 

附件: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2日

附件:http://dycg.dongying.gov.cn/Admin/CG_Showtxt.aspx?CG_ID=c546ee55-ac8e-4ad0-a9d1-db55ae1a8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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