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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顺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庭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顺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丰顺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庭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SZGXMZ150827

二、项目名称:丰顺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庭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高清数字庭审系统设备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指数字高清庭审主机、书记员电脑)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取得制    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须为原件并加盖);

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

   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现场勘查证明(原件)

①.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安排组织报价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报价人必须按期派相关人员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报价人获取    有关编制设计方案、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②.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    责任。

③.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    的责任和风险。

.踏勘现场时间:2015921日上午9:00-12:00 时(北京时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月18日8:30起至2015年9月24 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下载)、勘查证明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0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10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丰顺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开发区市政大道2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梅州市工会大厦1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25192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3-2251923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罗小姐

    采购文件编制人:曾旭明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65923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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