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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淞泽派出所监控(二期)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30 13: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淞泽派出所监控(二期)系统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采购类别:其他

标书编号:SZCH2015-XT-G-005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淞泽派出所的委托,就监控(二期)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监控(二期)系统建设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交货期

1

监控(二期)系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

1

自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整个项目竣工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验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圆整

人民币(小写):1,500,000.00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2010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须在苏州本地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需提供在苏州市工商管理局备案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以及10名或以上售后技术人员连续六个月以上缴纳苏州市的社保证明材料,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831-41226013-46)

购买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12-65196851  顾奕

汇款咨询电话:0512-65161792  王莉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每页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苏州市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证明等), 以及10名或以上售后技术人员连续六个月以上缴纳苏州市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务必和投标时的委托代理人一致,不得更换)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应带投标报名单位为该项目负责人2015年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来进行校验,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能自行变更。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51020日下午1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1020日下午13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西楼二楼1号会议室(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市中新公证处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1020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西楼二楼1号会议室(工业园区普惠路456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

  话:(051265161796

  真:(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215007

联 系 人:邬汝超

2采购人

    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淞泽派出所

    :(051265916110

联 系 人:潘华石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诚和招投标网Http://www.szchzb.com上发布。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电话:0512-6255387366681183

   

八、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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