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风机噪音处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风机噪音处理项目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5年9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的委托,就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风机噪音处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53464G-BL022

  二、项目概况:

  项目说明:北仑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项目位于长江路和庐山路西南角,总建筑面积12140平方米,其中东侧为长江路,西侧为天兴嘉园小区,北侧为利时大厦(在建)。四层及六层屋顶共有16台排风机(详见平面布置图),正常运行时每台风机的噪音值约为82 dB~92 dB(该值仅供参考,不作为设计依据,具体环境噪声值请各投标人现场踏勘后自行判断)。

  招标范围:对位于屋面的16台排风机噪声处理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

  质量要求:经处理后本项目噪声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适用区标准,即昼间LAeq55dB(A)、夜间LAeq45dB(A)以下。

  工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验收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3.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噪声专业的专项设计资质或具有宁波市环保产业学会颁发的噪声治理专业会员企业(团体会员)证书;

  (3)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指合同签订时间)具有三个及以上同类设备(指风冷热泵机组、冷却塔、风机等设备)的噪声处理设计、采购及安装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9月29日17:0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5.1、标书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网上购买标书流程(需要预先将以上资料送代理单位复核后方可购买):进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bbidding.com/a/),点击招标公告栏目的“MORE”,在“标题”栏里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公告标题进入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界面,再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进入购买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5.3、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9:30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 9:30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

十、其他事项:

    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10.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0.4、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74-8678145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编:315020

电话:0574-87295348  87388460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系人:章海波、翁伟冬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