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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水务局、巴彦县水务局、木兰县水务局、依兰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方正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4: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寿县水务局、巴彦县水务局、木兰县水务局、依兰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方正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LHW(G)2015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53955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寿县水务局、巴彦县水务局、木兰县水务局、依兰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方正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地址:延寿县、巴彦县、木兰县、依兰县、方正县

联系方式:寿县水务局、巴彦县水务局、木兰县水务局、依兰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方正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0451-8753955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HW(G)2015081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寿县水务局、巴彦县水务局、木兰县水务局、依兰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方正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二、采购内容:水资源远程监控设备

三、本次招标划分为五包。

第一包:延寿县水资源远程监控设备;

第二包:巴彦县水资源远程监控设备;

第三包:木兰县水资源远程监控设备;

第四包:依兰县水资源远程监控设备;

第五包:方正县水资源远程监控设备;

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规定的法人机构。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或项目实施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如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存在上述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需提供原制造厂商本项目管道型监测设备、水位型监测设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应加盖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分支机构的签章;如授权多家,投标无效。未提供投标授权的标书将被拒绝。

(4)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水利监控体系集成案例或水利信息系统集成案例。

(6)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包含水文水资源监测项目。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政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0号1单元602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所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审验。

六、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0号1单元6层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延寿县水务局、巴彦县水务局、木兰县水务局、依兰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方正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539551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规定的法人机构。(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或项目实施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如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存在上述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需提供原制造厂商本项目管道型监测设备、水位型监测设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授权书应加盖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分支机构的签章;如授权多家,投标无效。未提供投标授权的标书将被拒绝。(4)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5)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水利监控体系集成案例或水利信息系统集成案例。(6)投标人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包含水文水资源监测项目。(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政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0号1单元602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0号1单元6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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