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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边境视频监控(第二期)建设项目(市县)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边境视频监控(第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140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边境视频监控(第二期)项目已由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边境视频监控(第二期)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边境视频监控(第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3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安图、龙井、和龙、珲春等地派出所;
2.5 设计及全部施工图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成果文件;
2.6 设计工作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外省设计企业需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吉备案手续办理程序》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企业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9 11 日至2015 9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0910:00 时,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                     
    编: 130051       
联 系 人:姚工       
    话: 0431-81937053                       
                                        
                 2015 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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