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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延津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升级改造项目;
1.2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1.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1.4采购内容:延津县公安局视频会议系统的升级改造(具体内容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及对基层所队的旧系统整体的维修与保养(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1.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中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经营范围内包含警用装备且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出具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文件》;
2.3其中(1)防火墙:生产厂家具备《通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TL9000证书),具备国家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认证级别为三级),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级别为EAL3+),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防火墙产品密码检测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内防火墙市场占有率前三名的IDC证明。
(2)交换机:工信部入网证书。
(3)交换机与防火墙为同一品牌。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提供云管理操作系统及基础架构管理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技术支持单位授权牌。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2.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5具有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报名
本项目自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5年9月10日— 2015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3-7691923          电话:18537156876、0371-86186928
八、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2015年9月10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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